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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 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建议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8-05-18  浏览: | |

        对公立医院改革,建议公立医院宜由法人治理。

        首先应该考虑医院的性质。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都是服务业+药店。‘看病’是医生为患者人顶人的服务,‘治病’须患者向医院购买药品。医院就是服务业和药店的综合体。不管是服务业,还是药店,都属于企业,都是做买卖。医生是人,不是神,须通过为患者服务赚钱养家糊口。

        企业就应该按企业的管理方式经营,必须讲究经济效益。企业不能按政府机关的管理方式,把公立医院由十多个政府部门管理,鸟鱼蟹拉车,还搞什么非营利性,能搞好吗?其结果是成本高、效益低、浪费大、腐败多,无论政府如何增加补偿投资,都填不满黑洞。

        大家都记得,曾经有一个时期,所有公立医院都债台高筑,频临倒闭,没办法,只好增加从服务中收费,造成看病贵,于是被逼搞医改。但医改并没有找到看病贵的根本原因,反把看病贵的罪责推给‘市场化’,我国医疗行业何曾有过‘市场化’?各级各类医院之间何曾有过‘公平竞争’?放开从服务中收费就是‘市场化’吗?笑话!

        公立医院体制弊端才是看病贵的根本原因。公立医院不是什么‘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也是企业。所谓‘事业单位’其工作成果只表现为社会效益,不表现为货币。而公立医院的工作成果则处处表现为货币,一把一掏。公立医院是企业,应该按企业管理,应该讲究经济效益,自主经营,不能继续搞鸟鱼蟹拉车。

        公立医院既要保持国有性质,又要自主经营,只有‘法人治理’模式。政府作为董事长,医院院长作为总经理,总经理只对政府负责,全权管理医院。被政府任命的医院院长,应该有医院内部的人权、财权、经营权、工资调整、职工福利等一切权利,其它政府部门不得干涉。但法人院长必须对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负全部责任,定期向政府述职,由政府决定奖惩、任免。

        法人治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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