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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2000多万,这个三甲医院院长出事了!

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1  浏览: | |

短短两天内,两名三甲医院的院长被公开审理、判刑。

据“中新网”报道,5月15日,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党委委员、名誉院长全智华受贿案在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全智华受贿案公开审理 来源:中新网

公开资料显示,全智华曾担任院长的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创建于1943年,前身为湖南省衡阳地区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1999年至2016年,被告人全智华利用担任衡阳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的职务之便,为某些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开发建设工程项目、销售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而且,全智华和他的妻子王萍均涉受贿。据检方披露,全智华夫妻二人索取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675万余元、美金15万元、澳元46万余元,共折合人民币207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王萍与被告人全智华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715万余元。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时隔一天,另外一名三甲医院院长同样因为涉嫌受贿被公开审理。

5月1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北海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钟宇华受贿案,作为一名三甲医院的前院长,钟宇华贪污受贿近千万元。

北海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钟宇华受贿案一审

来源:广西法院网

经审理查明:2001年10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钟宇华任北海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住院大楼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院机电设备维修保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李某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982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海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886年,前身为英国传教会创建的北海普仁医院,1952年北海市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北海市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还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九附属医院。

法院认为,钟宇华在担任该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近期,医疗腐败案件频发,不少卫生官员、医科大学校长和医院院长相继倒在了贪腐之路上。

医疗的腐败现象说明医院的改革仍需深化,反腐的下一步,应该健全制度建设,加强权力的监管,这些都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随着医疗反腐深入推进,接下来的反腐之风将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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