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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观察 | 三个错误理念,三个“害人精”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8-07-10  浏览: | |

  三个错误理念:把公立医院按‘事业单位’管理、把‘营利性’与‘公益性’对立起来、把‘不正当竞争’公开化、合法化,变成三个害人精,把计划经济的通病---资源短缺,表演得淋漓尽致。

 

       第一个‘害人精’:把公立医院按‘事业单位’管理

 

       人们一贯把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划归同类单位:‘事业单位’,仿机关管理模式管理。改革开放后,把绝大部分企业从包办之下解放出来,放归市场。前几年,又把电影院、剧院、书店等收费单位从‘事业单位’中剔除,按‘企业’放归市场,唯一没把公立医院这个收费单位从‘事业单位’中剔除,没有放归市场,仍然按‘事业单位’,仿机关管理模式,引发卫生行业出了大问题。

 

       公立医院其实就是‘国营医疗服务行业’+‘国营药店’。医疗服务须收费,药店卖药也须收费,公立医院是收费单位,其工作成果处处表现为货币,是‘企业’,不是什么‘事业单位’,是‘营利性单位’,不是什么‘非营利性单位’。硬把企业当做‘事业单位’管理,把‘营利性单位’当做‘非营利性单位’管理,等于硬给狼喂草,给牛喂肉一样,是滥行匹夫所为。用行政化手段包办企业,必然出现权钱交易,腐败丛生,劳动者没有积极性,成本高,效益低,浪费大,最终资源短缺,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犯下计划经济的通病。

 

       第二个害人精:把‘营利性’与‘公益性’对立起来

 

       什么是‘有公益性’?顾名思义,只要是对公众有益处的,就是‘有公益性’。

 

       如果营利性企业办得好,生产的产品多了,市场供应充足了,价格低了,就是对公众有益处了,就有公益性了。企业越营利,产品越多,市场竞争使得价格越低,公益性也越多,‘营利性’与‘公益性’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

 

       相反,医改把公立医院主观定义为‘公益性单位’,把民营医院主观定义为‘非公益性单位’,公立医院以多种特权挤垮民营医院,公立大医院挤垮基层医院,最后只剩下公立大医院独家办医,造成医疗资源短缺,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定义的‘公益性单位’,实际对百姓并没有益处。

 

       第三个害人精:把‘不正当竞争’公开化、合法化

 

       无数事实证明,只有‘公平竞争’的市场,才能给所有商家平等机会,把质优价廉的商品或服务献给消费者,商家赚钱了,消费者获得好的商品或服务,市场繁荣了,经济发展了。

 

       早年,常有社会黑恶势力用‘非法手段’排挤其他商家,独霸市场,强买强卖,损害消费者利益,叫做搞‘不正当竞争’。

 

       如今,公立医院用‘合法手段’,以特权排挤民营医院,以等级制度排挤基层医院,形成‘三甲’垄断,患者别无选择,被迫接受垄断者的暗收费,垄断者在市场上,无需付出质优价廉的商品或服务,用特权就可以独霸市场,大兴‘不正当竞争’,造成医疗资源短缺,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把‘不正当竞争’公开化、合法化,其危害比黑恶势力更大、更普遍。

 

       医改九年,三个‘害人精’吞噬了大量医疗资金,巨额投入惠及百姓不多,大部分流入黑洞,没办法,只好用继续增加投入填充无底黑洞,中国医疗资源的浪费成为世界之最,医改也成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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