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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药品耗材“回扣毒瘤”需要“标本兼治”

来源:医院绩效管理  作者:秦永方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 | |

药品和耗材“回扣”积弊已深入骨髓,没有“刮骨疗毒”的决心,没有好的机制效果很难持续有效,要想切断“回扣”毒瘤,需要“标本兼治”。

1、药品“回扣”原由

药品“回扣”起源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医院药品定价是,加成政策,西药及中成药15%,中草药25%,医院执行的也是固定工资,药厂也是公办为主,随着改革开放,药厂逐步开始实行灵活的销售策略,医院也开始强化了经济管理,从80年上班的我,亲眼目睹了药品“回扣”的兴起与政策的变化。

(1)药品“回扣”初级阶段

刚刚开始,医院从国有的医药公司进药,公对公,没有回扣之说。随着药厂可以直接卖给医院,就开始了隐形物质“回扣”刺激,一般会用“生活日用品”做包装刺激销售,“高压锅、锅、茶叶罐、水杯”等,这些“福利”一般由库房管理人员掌握,集中盘点时候参加的人,都可以“人人有份”,医生也可以分享。

此时的阶段医生还不是作为药品“回扣”刺激对象,主要瞄准医院药品进药权的人员为刺激对象,药品的滥用还不是很明显。

(2)药品“回扣”兴盛阶段

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力度的扩大,传统的医院管理法规也在变革,特别是药品定价机制,在执行加成的同时,制定了药品最高零售价,允许医院自主进药,获得合理的差价收益。加上药厂、医药公司改制,允许外企和私人办药厂、医药公司,医药市场才有了竞争机制,从此药品“回扣”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

此阶段政府把医院推向市场,医院为了生存与发展,医院都在关注药品利润这块“肥肉”,此时的药品“回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让利医院,一部分用于医生开药刺激,因为药品进药权在医院掌握,让利医院部分大于医生开药刺激,虽然有部分钱进入了医院药品管理权和医生的腰包,总体而言医院还具有管理药品“回扣”的积极性,因为受制于内部牵制。

此时阶段,药品“回扣”从物质激励、学会会议,直接进阶到“现金回扣”刺激激励,“回扣”成为合理不合法的行业潜规则的代名词。

1996年第01期我在《中国卫生经济》发文,《加强医药市场管理 建立医药市场新秩序》提出,药品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进行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市场已形成。由于市场经济初期各种法规制度均不完善,致使医药流通领域中行贿、受贿、回扣之风日盛,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回扣款额越来越大,药品价格一涨再涨,假冒伪劣药品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些不规范行为,使国家、单位和广大患者都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医药市场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1999年第01期我在《国际医药卫生导报》发文《医药分业不符合我国国情》提出,近几年医药费增长过快,药品流通领域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风,已成为社会热点,给国家单位和个人造成沉重负担,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减轻各方面的负担,政府和卫生部门都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不尽人意,药费增长速度过快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对“医药分业”认为不符合“国情”,一旦药品游离于医院之外,医生的用药权如何监管,会不会引起“回扣”更加泛滥。

(3)药品“回扣”高压治理阶段

新医改以来,政府加大力度进行药品回扣治理力度,采取了“集中统一招标”,“药品零加成”、“药品两票制”、“药占比考核“、”卫材率考核“等一系列治理措施。治理虽然取得了阶段效果,但是药品”回扣“受到了打压,但是耗材”回扣“异军突起,也出现了许多与改革初衷相悖的现象。

“政治高压宏观调控下”为何药品“回扣“这个“毒瘤”始终不能得到根除,用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一下。

药品集中招标,医院作为用药主体,不允许二次议价,限制和影响了医院管理药品的积极性,药品“回扣“发生了转型,医药代表与医生形成”直销联盟“,医院管理难度大增。

药品零加成,切断了医院追求药品收益的动力,政府财政补偿不到位,加剧了医院的经济紧张,医生的薪酬待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药品“回扣“依然是医生价值补偿的”渠道“。

药品两票制,从源头治理,希望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压缩控制“回扣“空间,但是企业自有应对的策略,可以通过上游原材料涨价进行利益转移等方法和措施,消化政策风险。

药品“回扣“看似简单的事情,其实经济利益关系才是真谛,看似”回扣“是医生与药代的关系,但是药品利益链条错综复杂,医生和医药代表只是终端表现而已,他们都是“弱势群体”。

2、药品“回扣”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药品和耗材“回扣“治理,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高压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为何药品”回扣“这个”牛皮癣“,死死地粘在广大医生身上,不但影响医生的形象,也严重影响到医院互信的关系,药品和耗材的滥用推动了医疗费用的快速上升,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1)危害一:玷污了医生“白衣天使”形象

不为良相便为名医,白衣天使,使人们对医生尊敬的体现,药品“回扣”玷污了医生“白衣天使”形象,导致医患不信任,导致医院关系恶化,医疗秩序失范。

(2)危害二:药品“回扣”刺激了药品滥用

药品“回扣”刺激作用明显,在“回扣”激励作用下,引导医生医疗行为发生改变,容易导致“多用药或滥用药“,抗菌素的滥用,让国人”耐药性“提升。

(3)危害三:医疗费用过快上升增加负担

药品“回扣“刺激激励,导致医疗费用上升过快,增加了患者负担,也导致医保基金穿底风险大增。

(4)危害四:引发药企市场竞争不规范

药品回扣之风,导致药企之间不公平竞争,质优价廉回扣较低的药企,或不给”回扣“的药企很难生存,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在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敢不给“回扣”,不给”回扣谁当“先烈”。

(5)危害五:医院经济效益下降

药品及耗材“回扣”之风,导致医院药占比和耗材比居高不下,医保均次费用控制,导致医院正常的经济效益下降。

3、不认可医生的价值吃亏的是“谁”?

我曾在新浪博客写过多篇文章,不承认医生价值—吃亏的永运是患者》请尊重医生---就向尊重生命一样》,《医生是最可爱的人—不尊重医生价值否则吃亏的永运是患者》、《切断“以药补医”医生价值如何体现》,与医生价值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却不能体现医生的价值,对医生价值不认可总结归纳如下:

(1)物价对医生价值的不认可--吃亏的是患者

医疗服务定价严重扭曲,专家门诊诊疗费、手术治疗技术收费价格也不能体现合理的劳动价值,刺激医生通过多开药、大检查、重复检查增加收入,吃亏的是患者。

(2)举证责任倒置--吃亏的是患者

举证责任倒置,如果病人因为医生少做了检查,一单出现医疗纠纷,医生需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过错,于是医生只能给所有的病人把能做的检查都做一遍,所以我把检查分为两类,一类是诊断性检查,是用于疾病必须做的检查,一类是防御性检查,防范医疗纠纷和药占比过高,吃亏的是患者。

(3)医保对医生价值的不认可—吃亏的是患者

医保支付结算制度,按照医疗项目和预算支付结算,由于医疗收费价格不合理,医保支付对医生的价值也不认可,促使医生逆向选择,多开药、多检查、过度治疗,吃亏的还是患者。

(4)财政对医生价值的不认可—吃亏的是患者

财政投入较少, 90%收入都要靠自己赚,医院要运转,总是离不开钱,钱从何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吃亏的还是患者。

(5)薪酬不认可医生的价值—吃亏的是患者

对医生的价值不认可,医生的名义工资较低,与医生的付出相比不成比例,堤内损失堤外补,靠药品回扣、耗材回扣、红包等社会补偿机制发挥作用,吃亏的还是患者。

(6)患者对医生价值的不认可—吃亏的是患者

患者把医疗服务当成一般服务,过分强调患者满意度,误导患者是上帝的感觉,我交钱医生提供服务公平交易,还出台签订不收红包协议,不尊重医生的劳动,吃亏的还是患者。

4、把药品“回扣”送进“坟墓”必须把医生“薪酬”送上“天堂”

要把药品“回扣“送进”坟墓“,魏子柠老师提出了“四大措施”都非常好,笔者认为要真正治疗药品回扣,不但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关键是还要有切实实际的技术路径,还要有把医生“薪酬”送上“天堂”的具体措施,才是之本之策。提出个人对治疗药品回扣的“5大技术路径“。

(1)第一,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技术路径

国家医保局的成立,为治理药品“回扣”打下了基础,但也埋下“伏笔”。主要技术路径。

前期战略性购买发力—压缩药品虚高定价空间—改变药品招标平台功能—制订动态最高药品耗材零售价—医疗服务行为监控--预付费支付制度改革。

前期通过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阶段性治理药品耗材虚高定价的明显效果,但是长期效果需要观察。改变药品招标平台功能,所有医保用药都必须通过招标平台交易,无论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留下价格信息,让药品交易价格信息透明,医保部门按照平均价格确定药品及耗材最高零售价。

长远来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才是治理药品耗材回扣的“牛鼻子“,通过医保病种支付制度改革,把药品耗材作为医院成本才是关键措施。

(2)第二,调动医院管理药品积极性技术路径

药品及耗材价格治理的关键,在医保部门确定最高零售价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医院管理药品的积极性,允许医院二次议价,获得合理的药品耗材的收益。

(3)第三,管理药企回扣动力技术路径

放开所有药厂、医药公司都可以进入招标平台,不要设置门槛,允许医院与任何药企谈判购买,但是一条交易必须在统一招标平台上,让药企之间相互竞争约束,通过交易记录发现“回扣“秘密。采取高压反腐措施,或药品耗材价格偏高,约谈改进,一旦举报查实有”回扣“严肃处理。防止”两票制“带来的药企”托拉斯“垄断现象发生,到时更加难以处理,你停掉了几家,没有了下家怎么办?放开更多的药企参与市场规则的游戏,会更加有利。

(4)第四,提高医生薪酬待遇技术路径

治理药品耗材“回扣”,都绕不过医生这一关,医生具有化解和应对任何政策的能力,医生薪酬待遇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我经常在医院做绩效辅导的关系,与医生沟通,没有医生愿意拿灰色收入,但是现实逼得也是没有办法,他们执业风险这么高,工作压力这么大,技术难度挑战强,他们同样面对高房价、高学费,也一样面对”看病贵“这些社会问题,他们更加需要名义待遇的提高。不把医生的薪酬待遇问题解决,所有的药品耗材“回扣”治理都会出现问题。提高医生待遇的技术路径在哪里?

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按照DRG分设医生和医院的支付体现,通过测算药品及耗材回扣空间,规划医生劳务支付待遇,既可以名正言顺的提高医生名义待遇,否则医生在医院要想拿到与之相匹配的待遇,受制医院各方面因素太多。提高医生名义工资待遇,应建立按照工作量效能为导向的积分制度,探索让医生的待遇与工作量效能付出相关联,让医生通过获得有尊严的合理的、合法的收入,从体制的受害者,回归“白衣天使”,与社会和谐互动。

(5)第五,加强药品回扣立法技术路径
通过组合拳的治理药品耗材措施,有些是临时阶段措施,核心关键措施,需要从政策层面上升到立法层面,通过修改《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耗材“回扣”的处罚措施,抓紧出台《医师法》和《公民健康医疗保障法》,约束医疗服务行为。

总之,药品及耗材“回扣”积弊已久的问题,到了必须拿出“刮骨疗毒”割去“毒瘤”的时期,不但需要“勇气”,更需要合理的顶层改革路径设计,单一的“治标不治本”的改革,效果都很难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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