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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5亿人的家庭医生,为什么斗不过保健品传销的骗子

来源:健康智汇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30  浏览: | |

权健被公安机关立案让很多人松了口气,因为丁香医生的勇敢终于得到了回报,坏人很有可能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此事也就可以就此翻篇儿。

 

比之此前全民舆论大战药酒的铩羽而归,能够让权健事件中的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已经是莫大的成功。几乎没有人奢望,“保健品传销欺骗中老年人”这样的事情真的能够得到有效防范。

 

难在诸多方面,比如人性的固有缺陷,贪心和怕死总是让骗子有机可乘,除了保健品再想想P2P;再比如利益纷繁复杂,大家都懂,不展开了。

 

但丁香医生此举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希望不只在于舆论监督的威力,也在于大健康产业本身的意义和价值。某种程度上,保健品传销骗子的猖獗正是当前大健康产业羸弱的一个表现。

 

1

保健品和莆田系:殊途同归

 

可以类比一下莆田系的例子。莆田系医院有万能三板斧“病很重、能治、得花钱”,他们靠着这个小伎俩掏空众多患者的身家乃至性命。但我们不能把莆田系的泛滥仅仅归咎于人性的弱点,而应该看到背后是有质量有服务的社会办医的缺位,把市场拱手让给了走邪路的人。

 

由此推论,保健品传销在中老年人群中的猖獗,也很有可能是大健康产业在某方面的缺失或整体羸弱。

 

可以很容易的想到,“保健”在中老年人群里是头号需求。除了去相亲角帮儿女找对象,买保健品、跳广场舞甚至抢盐等诸多行为,底色无一例外都是健康。而且从老年人大把买保健品的事实来看,他们是真的舍得为自己的健康花钱。

 

那为什么没有科学靠谱的医疗服务来满足中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反而是保健品传销在这个市场里生生不息?最直接的原因,当然是优质医疗的获取成本太高。一方面是优质医疗极度稀缺,另一方面则是医疗资源的结构性问题加剧了稀缺性。

 

这个结构性问题也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显性的,好医生几乎无一例外都集中在城市中的大医院;一个是隐性的,这些好医生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写论文评职称。就算这些好医生真的精力超群,也不能随便走出自己的医院,因为他们都是“单位人”。

 

本来互联网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了在全新维度上重构医疗资源结构性布局的可能。比如拼多多的出现,让我们重新看到了互联网所能触达范围的深度和广度;再比如糖豆广场舞,在微信小程序的活跃度竟然高居前十,中老年人与互联网的融合深度远超我们的想象。

 

但各种原因促使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发展,必须以实体机构为依托。这让原本非中心化的互联网服务,在医疗领域重新回到了以医院为中心的模式。

 

而中心化服务模式意味着,整个服务体系的效率都取决于作为中心的那个医疗机构的运行效率。公立医院在运行效率上则表现得颇为挣扎。一方面是一线的医生忙到频频猝死,一方面是管理上存在大量跑冒滴漏。

 

2

家庭医生输在激励机制

 

无论可及性还是中心化,都是宏观格局层面的问题,离普通人感知距离很远。但有一个在当下和不远的未来可能与每个人相关的事情,就是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号称“健康守门人”,如果说要保护中老年人免受保健品传销的危害,同时满足他们的健康需求,家庭医生可以说应该是当仁不让。

 

一年多以前,5亿人有了家庭医生的说法曾引起过广泛争议。在那之后,虽然有关家庭医生服务人数的报道低调了许多,但各地方家庭医生签约的新闻仍然层出不穷。

 

但这次在面对保健品传销时,家庭医生这道防线甚至都没有被想起来。为什么这道防线的作用依旧微弱?根本原因是激励机制。这也是这次借权健事件来讨论家庭医生的出发点。

 

传销背后的激励机制太强大了,就是用最赤裸裸的利益激发体系中所有人。反观家庭医生,乃至整个医生群体,背后的激励机制却显得非常薄弱。

 

别误会,当然不是要在医疗职业中引入传销的激励方式,那是犯罪。而是这件事让我们清楚的看到,医生背后的激励机制才是整个医疗健康产业的最核心因素。无论是公立医院改革、药品流通改革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最终要改变的都是医生行为的激励机制。

 

3

医改新十年:从扩大医生的阳光收入开始

 

过去,医生的激励机制是以药品销售、灰色飞刀等收入来弥补常规收入不足。随后的改革措施其实都是希望将这个扭曲的机制纠正过来,形成对医生行为的正确引导。但问题在于,这些举措的侧重点几乎都落脚到了对医生行为的压制。

 

比如从取消药品加成到如今的4+7带量采购,核心目的都在于让医生没有药品回扣可拿。再比如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也是希望能够减少不合理医疗行为所产生的花费。

 

这些举措和努力的方向都没错,但问题是就算能压制掉这些不合理收入,怎么能补上?如果补不上去掉的收入,又没有其他阳光化收入的增量,最后还不是要在那些已经驾轻就熟的地方动脑筋?比如“4+7”还没怎么实行,我就已经听到了很多可规避的方式。

 

药品回扣确实不合理,但问题是不能努力打掉灰色不合理收入,却不去努力推动阳光收入的渠道。

 

比如如果医生不能在公立医院实现对原有收入损失的弥补,为什么不能真正落实他们通过更自由的执业方式去弥补在药品销售上的收入损失?或者更直接的说,整个社会办医,无论是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还是诊所,不就是在给医生提供通过知识和服务获取阳光化高收入的渠道吗?

 

医改已经进入到第十个年头,如果说过去的努力一直侧重的是堵、是压制医生不合理的医疗行为,那么从现在开始应该更多的侧重是疏,是释放医生的能力,让他们有更多合理合法阳光化的渠道获得高收入。

 

可能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愿意承认医生应该是一个高收入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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