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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武汉“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期间,参加了新时代、新政策、新机遇、新挑战—医改新政下的机遇与挑战高峰论坛。
在其后的主题为“如何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圆桌论坛上,我主要表达了三个观点。
一是切实转变观念。目前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念就是假以医疗公益性之名行政府过度管制之实。
二是既然要坚持药品价格主要有市场竞争形成,首先就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资格,这里的市场主体包括药企、使用者、购买者。
三是要特别注重探索尊重市场主体资格的药品价格市场主导的有效实现形式与路径,包括:①建立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②加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药品医保支付标准;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全国统一的药品交易平台等;④充分发挥政府依法管理药品价格职能,打击垄断、腐败和暗箱操作等价格违法行为,让政府闲不住的手有事可做,做该做的事。
同时,提出以下几点,供大家思考:
1.民营医院和社会药店的药品价格是怎么确定的?为什么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加成了,他们价格低而且还有利润?
2.面对新趋势,医药价格还要政府操心吗?
①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意见提出,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那么医疗服务还需要政府定价吗?政府定价还有必要吗?
②药品执行了医保支付标准,还需要政府主导谈判、招标与集中采购吗?
3.市场主导形成药品价格改革有充分明确的政策依据,所以谈药品价格不需要谈该不该由市场决定而应该谈如何实现市场决定。
①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医保部门会同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医保药品支付规则,在调查药品实际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②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指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市场决定。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二是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价格服务。政府定价领域,必须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要通过健全规则、加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在价格形成机制、调控体系、监管方式上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价格管理由直接定价向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服务宏观调控转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四是坚持稳慎推进。
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意见将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也列为价格改革的六大重点领域之一,明确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③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印发。主要目标是: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④2017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提出,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促进医疗新技术研发应用;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和数量。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医疗市场是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必须强势介入,老徐对此并不认同。老徐认为,越是信息不对称,越需要市场介入,政府不是万能的。
总之,药品价格必须市场主导。即使目前我国市场发育不良,政府需要做的是促进市场发育,而不是代替市场来管理药价,即使要参与也必须充分尊重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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