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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共体,能不能实现预期目标?

来源:老徐评医  作者:徐毓才  发布时间:2019-11-20   | |

国家决定,在县域内建立医共体,由县级医院牵头,联合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甚至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组建服务、责任、管理、利益共同体。

 

主要目标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实现群众就近就地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做的更彻底的话是能够实现少得病不得病。

 

实现的路径和方法是将人财物交给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实行医保总额付费,让省下来的费用更多,实现民众、医院、医生、医保、政府多方共赢。紧密型医共体更要取消加盟医疗机构的法人,实现医共体内所有单位一个法人。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种理想化的设计,基本不符合我国和当前实际。

 

一是我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是行政化的,医疗机构都是条块儿分割,医生都不是自由执业者,身份是干部,人是单位人,没有动力。一个同样的病人,真正要选择看病地点,出于安全、成本、效益等各方面考虑,不会选择基层,而还是会选择牵头医院;

 

二是即使政府强制或情势所迫,由县级医院牵头组建了一个医共体,试想:一个县所有医疗机构都是一家的,即使服务再差态度再恶劣收费再不合理,老百姓由于失去了就医、签约选择权,你依然别无选择,即使坑你也没得商量;

 

三是由于县乡村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同,资源配置不同,人员身份构成不同,财政投入、管理体制都不同,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差距比较大,根本无法实现同质化,因此国家希望通过医共体实现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目标,看来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四是最近又提出,让多家县级医院牵头,包括中医医院、民营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看起来是为了避免一家独大,形成垄断,在政策设计上将社会办医疗机构排除在外的不平等,形成多家医共体互相竞争的局面,然而,如此则会出现更为严重的混乱局面。

 

试想:一个县由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各自牵头组建自己的医共体,就会出现一家基层单位与多家医疗机构“结亲”,当有病人需要转诊时该转往哪一家“亲戚”时,就会有诸多选择,一般应该尊重患者或按照医疗服务能力、实力来定。但事实上,可能不会这样,就会出现“见利忘规”。不但如此,这种政策鼓励下的披着合法外衣的混乱,一方面造成医保总额预付无法有效实行,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出现新的更为严重的难以预测的混乱,因此,可以判断,医共体根本无法推行……

 

不但不能实现预期目的,而且还会出现新的问题。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医共体是个什么体

理论上也还都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

是单位还是协会?

有没有法人独立地位?

是不是债权债务、纠纷都要共?…

 

笔者认为,强基层很重要,是实现患者就近就地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关键,也是做好疾病预防控制让群众不得病不少得病的关键。然而,要真的强基层,应该不是搞医联体医共体,而是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彻底迅速破除阻碍基层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制约,核心在于放开基层不当管制,政府尽责到位而不越位,学会购买服务,其他的别管太多,让市场机制为基层注入活力。

 

君不见,新医改之前,政府对基层投入少,但基层也是很有活力的,尽管基础设施没有现在好,但服务能力远比现在强,因此要真的想搞医改强基层,建议还是别再玩那些没用的,包括药品集中采购、医共体、医联体……

 

实际上笔者这些担忧也是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领导的担忧。最近他在福建省将乐调研时就提出了一系列关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重要问题:“县乡医疗质量同质化有没真正做到?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如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配套设施建设如何?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如何?总医院如何做好慢病防控工作?乡村医生每年培训几次,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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