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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医共体制度可能带来的三大隐患

来源:基层卫生智库  作者:张一等  发布时间:2020-04-13   | |

  一、医疗资源兼并垄断化

 

  医共体的成立,以县级大医院为主体,取消街道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法人,医共体内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支配。这一活动从企业层面上来讲就是一次优势企业对弱势企业的并购活动,是一种使医疗资源更加集中的活动,并购的结局就是寡头垄断,寡头垄断市场中的经营者很容易共谋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长期以来国有非盈利性医院一直处于区域性的垄断地位,极易导致医疗服务价格升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的可能。

 

  二、变革可能的负面效应

 

  从目前医共体领导层面来看,虽然名义上的医共体理事会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领导构成,但是医共体的实际权力部门全部由牵头医院兼任。如医共体是属于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共体的党委委员全部为牵头医院领导兼任;从医共体的架构设置,主要管理职能医共体办公室和各中心全部由牵头单位职能科室改名组合而来,成员单位参与度为零。简单来讲,目前医共体的各运行机制的制定和实施主要由牵头医院负责,容易出现“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容易出现“霸王立规”的现象,影响成员单位的利益,产生医共体改革的负面效应。有专家还认为医共体人财物统一管理后,可能会产生将基层的优秀医护人员吸引到大医院的负面效应。

 

  三、公益性可能弱化

 

  在医共体改革后,乡镇(街道)卫生院取消了法人资格,成为医共体内的一个分院,不在是乡镇(街道)政府下属的事业机构,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其实行科室化管理,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属性也不复存在。

 

 

  更为重要的,有些地区各乡镇、街道政府每年会对其下属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由于医共体改革后,不再由乡镇街道政府管理,相应的经费补贴也随之消失,但是市级财政并没有对此造成的差额增加拨款,这对卫生院和医共体的日常运行造成极大经济压力,也无形中为牵头医院带来了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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