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网!您是第 3217643位访问者

国家纪检监察组表态,将彻查医疗腐败

来源:赛柏蓝  作者:遥望  发布时间:2020-08-17   | |

 1 
国家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彻查医疗腐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反腐三人谈丨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 严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访谈视频和文章。

 

在访谈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威指出,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派驻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日常驻在国家卫健委办公,负责综合监督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老龄协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等6家单位。

 

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在督促有关监督单位核查、整改的同时,敏锐捕捉背后的腐败问题,精准、迅速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对有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杨威表示:下一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等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做好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随着疫情平稳,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医疗领域的重点工作是——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情况监督。

 

杨威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点关注医疗腐败问题


 

8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发布《西藏纪检监察机关精准问诊 祛除医疗领域腐败病灶》的文章。


文章指出,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联合调研组发现,“医疗领域腐败涉案环节相对比较集中,主要发生在医药购销、医院基建、医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逢春说,通过梳理案件发现,涉案人员点多面广——从自治区到市、县、乡各级医院、医疗机构,从领导干部到财务、招标、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均有涉及。

 

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着力整治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问题;整治各级医院、医疗机构财务,药品销售、采购、招标等关键环节人员腐败问题等。

 

据赛柏蓝梳理,中纪委自4月以来,多次发布主题文章,关注医药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问题。

 

8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重点领域正风反腐观察 深挖彻查医疗腐败》一文,聚焦医疗腐败问题。

 

文章指出,各地纪委监委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与党纪政务处分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医疗反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从各大公立医院,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被列入严查范围。

 
文章梳理发现,今年上半年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

 

6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头条文章《观察|如何治理医药领域贿赂顽疾——多方联手受贿行贿一起查》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医药领域行贿手段呈现出花样翻新、次数频繁、金额巨大等特点。

 

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要闻《贩卖医药数据,暗做药代》一文,揭露了一件涉及医药销售人员的统方牟利案。

 


 3 
新一轮全国医院巡查开始
  

 

医疗领域反腐败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1月10日,2020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今年要在“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上狠下功夫”。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后期,各大医院的业务回暖,医院的门诊量回升,医疗服务领域的行风建设和医院巡查整改工作步入正轨。

 

今年6月5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再次强调,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年底前,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按照职责配合,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7月24日下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

 

8月-11月,是此次医疗作风建设的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

 

集中整治范围将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去年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表示,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巡视工作新要求,决定开展新一轮医院巡查工作。

 

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自2019年11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卫健委负责委属委管医院巡查工作,接受巡查的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

 

方案要求,针对大型公立医院的巡查要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

 

比如: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已经有省份启动了今年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8月12日消息,辽宁将启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巡查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

 

从现在到2022年6月,辽宁省将对医院开展新一轮巡查,重点检查财务问题,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

 

据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医药联盟”消息,下周一国家大型巡查开始,全国医院抽查,8月15日已经在北京完成集训,下周就分散到全国,为期15天。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的整风信号已经传出,多地医药代表的院内工作受到影响,随着新一轮医院巡查的开启,医药代表更要严守合规的要求。

我要评论
   
验证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