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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委:医改新文件出台,规范医疗行为

来源:基层院长之家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7   | |

9月1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

  

  据会议提出:

  “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要从规范医疗主体行为入手,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医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绩效分配等综合性改革扎实推进行业作风建设

  ”

  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国家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对规范医疗行为进行的深化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的行风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推进。

  全国多地发文

  9月巡查暗访已启动

  今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92号)。

  文件此次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覆盖的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其中:

  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目前,全国多省份、自治区已发布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9月3日:甘肃《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8月28日: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8月21日:北京《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官方行风整治

  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

  据甘肃省卫健委文件,官方将从以下方式来重点推进医疗机构的行风整治行动,而需要再次申明的是,此次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行风整治,并不针对于机构,甚至涉及到医生本人,所以希望大家务必提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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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警示教育

  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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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举报、部门协作排查线索

  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收受患者或患者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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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

  强化重大案件问责、违规事件通报、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等制度,完善以医疗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信用记录数据库,逐步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

  对于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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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压整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严肃查处典型事例,进一步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保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严肃查处: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

  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以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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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查处诱导医疗和不合理诊疗行为

  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行风监管体系。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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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查处医药经销商医院内违规营销

  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和进行商业洽谈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下半年行风整治风暴已来袭,基层医疗机构务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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