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网!您是第 3217643位访问者
11月30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了对于政协委员、翔宇药业董事长林凡儒的提案回复。国家医保局就其中中成药医保准入、带量采购、基药和增加医院使用等方面给出了回复。从国家医保局回复来看,二级以上医院中成药使用比例最少40%的建议被否,强调用药基于临床需求,而不应该进行政策性约束。此外,中成药带量采购还将继续大范围试点。在带量采购试点下,估计市场和利润空间会被进一步压缩。
中成药进入集采
对于中成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医保局在给林凡儒的回复函中介绍,目前已经指导和推进地方针对中成药等药品开展药品集采探索,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积极开展集采探索,取得显著降价成效,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继续扩大地方中成药带量采购试点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完善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集采范围,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完善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通过明确采购量、以量换价、确保使用,通畅采购、使用、结算等环节,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中成药用药不宜一刀切
参考过去几轮化学药品的集采,以量换价是大趋势,但在此次回复函中,国家医保局表示,不管是国家基本药物,还是医保目录药品,均包括了一定比例的中成药,医疗机构应当结合自身诊疗需要,选择适宜的药品应用于临床,不宜对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政策进行强制性约束,一刀切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机构的中成药使用比例不低于40%。
不增加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比例
国家医保局介绍,各级医疗机构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其中“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遴选国家基本药物时,要坚持中西药并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已于2018年9月正式公布,共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种,中成药268种,共计685种。其中,中西药的构成比例与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保持一致。
中西药医保目录占比基本持平
在医保报销比例方面,基本医保的主要目的是化解参保人疾病带来的财务风险,不因中西医等治疗方式而有所区别。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和加强了中医药服务,参保人在基层发生的中医药服务费用可享受较二三级医院更高的报销比例。从2018年卫生统计有关数据看,中医类临床科室(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诊疗人次中,58%发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数中医药服务已经享受了报销比例的倾斜政策。
分享到微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