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 XYGPL.COM 您是第 3474924 位访问者
意见要求,卫生部负责编写培训大纲和推荐配套教材,重点加强受训人员的基层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原则上总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临床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不少于1个月,在1至2年内完成培训。
意见强调,临床培训基地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主要依托,应当设在有条件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基层实践基地主要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探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见习基地的建设。对于转岗培训所需经费,由中央及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尤其是对中西部地区给予补助。 (来源:光明日报)
![]()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