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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12   | |

 

 

  根据中、省医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宝鸡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公立医院改革充分体现公益性。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途径,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健康与持续发展,逐步实现医疗资源均等化;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鼓励多元化办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稳妥推进。2010年启动试点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改革内容,努力建立起具有宝鸡特色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加强公立医院规划和调控。根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结合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宝鸡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建成区面积的扩大和服务人口的增多,结合蟠龙组团、代马组团、陈仓组团、蔡家坡开发区建设,在蟠龙塬和高新代马地区各新建一所现代化的三级综合医院,在蔡家坡地区,整合现有医疗资源,组建一所三级综合医院。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市区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县域完善县级医院、镇(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三级网络配置。

  2、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1)市级公立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以建成西部名院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建成宝鸡地区承担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发挥对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宝鸡市中医医院建成区域内中医医疗、保健、科研及教学中心,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加快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和儿童专科医院建设步伐,将宝鸡石油医院整体并入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与基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宝鸡市人民医院提升综合医院服务功能,加强急救中心建设,发挥好保障有力、方便快捷的急救指挥网络作用。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对宝鸡市康复医院实行整体迁建,提升医院发展水平,加快宝鸡市口腔医院迁建步伐,不断提高宝鸡市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区域领先水平。根据区域规划和群众就医需求,市区其他二级公立医院或通过加快建设步伐向三级医院发展,或通过转型和改制向社区卫生服务或专科医院发展。(2)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县级综合医院建成县域内医疗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发挥好农村三级网的龙头作用;中医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专科建设,负责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指导和中医药人才培训;妇幼保健院突出妇幼保健职能,加强妇产和儿科建设,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3、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建立二、三级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均等化。市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要与城市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鼓励大医院延点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与1-2个县级医院结成帮扶对子,支援县级医院发展,鼓励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团队式帮扶,提高帮扶整体成效。每个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3-4所乡镇卫生院,鼓励县乡一体化发展,推广千阳乡村一体化发展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4、用政策引导群众合理就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在基层就近诊疗,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方便群众,减轻就医负担。

  (二)建立科学管理体制

  1、明确政府办医职责。(1)强化政府规划、投入、监管、准入职能。县区政府主要办好县医院、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站)。市政府主要办好三级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和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市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精神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2)市卫生局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公立医院社会满意度、医疗服务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管理,建立权责明晰、富有活力、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确保社会公益性目标的实现。(3)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疗资源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订并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2、明确公立医院管理职能。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1)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院长相对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责,医院人事管理、内设业务机构、员工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薪酬分配办法、非资产性经费支出由医院自主决定。(2)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制度,以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制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管理制度,新任院长必须按照任职资格实行招聘或推选。(3)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以公益性为核心,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三)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医院内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型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科学管理与民主监督作用,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2、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市级公立医院总结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成功做法和经验,竞争上岗,全员聘任,以岗定酬。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科学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3、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医院成本核算与控制,加强资产管理,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四)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加大政府投入。1)明确补偿范围。公立医院补偿范围主要为: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补偿;药品加成政策取消后的补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补偿;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已形成的债务补偿;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补偿;公立医院承担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补偿。(2)确立补偿原则。经常性补偿。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包括传染病、精神康复、妇幼保健、中医药、急救医疗,由本级财政予以定额补偿。鼓励性补偿。公立医院住院医师培训、人才引进、重点学科发展、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返聘等费用,根据各级政府财政补偿能力及实际需要,予以鼓励性补偿。专项补偿。对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大型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等投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专项补偿。

  2、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解决,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次均费用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支付比例,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落实医疗救助、慈善助医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医疗费用。

  (五)加强公立医院管理

  1、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在宝鸡市中心医院开展临床路径试点,鼓励其他医院积极参与,逐步扩大试点专业和试点医院范围。

  2、改善医院服务。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公立医院也要逐步开展此项服务;加强市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临床护理服务,实施整体护理模式;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绩效。

  3、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行业自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机制,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要设立专门科室,统一接受和处理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及时处理医患纠纷,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逐步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医患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氛围,办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

  4、建立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快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内部信息系统互连互通,与基层医疗机构信息互连互通,与药物配送信息互联互通,与医保合疗结算监管信息互通,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监管。在市中心医院建设市级大型影像检验中心,合理配置大型医疗设备,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检验、检查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六)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实行全行业监管。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均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以市医学会为依托,充分发挥各专业学会技术优势,建立与完善市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价工作。

  3、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4、加强公立医院社会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体系。

  (七)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积极引进人才。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以优厚的待遇,聘请专业领军人才,充实市级公立医院专业队伍,同时吸引优秀专科医师和管理人才,充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补助标准,为全市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返聘西医和中医全科医师各1名,充实基层技术力量。

  2、加强在岗人员培训。设立市级医学高级人才培养基金,选拔优秀学科带头人跨省、出国深造学习;以省内知名医学院校为依托,每年选送一批市县公立医院在职专业和管理人员,实施人才培养提高工程;以市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为平台,强化三基培训与实践,以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全科医生为重点,力争通过3-5年的轮训,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水平。

  3、实行医学生锻炼制度。公立医院新进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之前,应在医院有关科室转科锻炼,熟悉医院情况,提升基本实践能力;乡镇卫生院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之前,应在县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学习满1年以上,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

  (八)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1、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权责。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面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优质、价廉、可得性和可及性强的基本医疗服务,向弱势群众提供医疗服务费用减免,发挥对区域医疗服务市场技术进步、示范和宏观调控作用,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同时,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等社会责任。按照规定比例提供特需医疗服务。

  2、确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依法照章纳税,接受卫生部门监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3、鼓励多元化办医。政府要为社会力量办医创造条件,在政策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快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端专科医疗服务,满足高收入群体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在宝鸡市斗鸡医院试点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今后,原则上政府不再投资举办新的医疗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试点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强化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好全市公立医院各项改革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好区域卫生规划,做好项目争取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公立医院人事、医保费用补助标准调整及基金支付等工作;编制部门做好有关编制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投入,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必须投入足额到位;物价部门负责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稳妥抓好试点。对看准的改革措施,在县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同时,选择3所市级、3所县级公立医院,在一些重点和难点环节上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取得突破,为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

       (五)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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