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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卫健委发布《河南省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实施方案》,明确4月30日前统一及调整用药目录。
据赛柏蓝梳理,自去年11月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至今,已有14省跟进了省级通知,包括北京、上海、安徽、江西、湖南、辽宁、吉林、陕西等(各省通知梳理表格见文末)。
从目前跟进发布实施方案的省份来看,4月至6月将是各省基层药品用药目录调整的关键期。
河南在通知中明确2025年4月30日前,统一及调整用药目录。同样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目录优化调整工作的省份还有安徽、甘肃、贵州、湖南等。
部分省份将目录调整时限定在了5月底或6月底。例如,陕西要求2025年5月30日前形成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吉林要求2025年6月底前,医共体建立统一用药目录及动态优化机制等。
在重点配备药品品种上,多数省份与国家文件一致,即配备使用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用药时不受“一品两规”限定,部分省份在此基础上将范围扩大至儿童用药等。
数量方面,各省普遍要求配备品种数低于全省基层用药品种数平均值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适当增加配备品种,参考已公布数据的省份,品种数均值一般在200种左右;还有部分地区,例如北京,明确2025年底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药品应不低于600种。
基层用药配送或将大提速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临药品配备种类少、上下转诊用药衔接不畅等问题,如上级医院开具的药品在基层难以获得,慢性病、常见病患者需频繁往返上级医院。基层药品种类扩大后,基层用药供需矛盾将得到改善。
除了基层用药目录有待更新,基层地区,尤其中西部及偏远地区配送成本高、用量少,企业配送积极性低也是导致其药品供应稳定性差的原因之一。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
各省围绕“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等形式展开的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建立工作将在近两年着力推进。
例如,吉林在发布本省实施方案时明确,要各医共体在今年4月底前建立药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药品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9月底前完成集中审方中心建设,并落实集中审方制度。
按照吉林计划,今年11月底前,各市(州)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到明年6月底,其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率要达到80%以上,明年11月底达到100%,最终在2027年全面建立医共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基于国家文件中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三项重要目标的指导,未来两年,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药品供货企业管理制度、缺药登记制度等配套举措都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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