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 XYGPL.COM 您是第 3561882 位访问者
随着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及医保药耗采集应用推进,各省市药监、医保部门出台系列政策,加速建成全品种、全过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梳理盘点全国各省市相关政策(截止到2025年9月1日),为企业提供参考。
(一)北京
药品零售管理:2025年2月24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须有符合质量管理与追溯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经营特殊生物制品的还需具备相应追溯能力。#药品追溯#
医保重点工作:2025年4月1日北京市医保局明确将推动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列为重点工作。
药品经营追溯:2025年5月28日北京市药监局要求,2025年7月1日前全市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实现入出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达100%(部分药品除外),10月底完成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清理,11月1日起未赋码药品不得进入经营环节,不同类型企业分阶段实现数据对接上传。
(二)天津
追溯信息采集:2024年9月12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要求新销往天津的药品实时上传追溯码,配送企业发货上传,未网上采购机构手动上传,9月25日前完成历史药品追溯码上传。
京津冀协同:2025年5月9日京津冀三地药监局统一实施《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2025年8月1日起企业建立全链条追溯系统。
全品种追溯:2025年8月13日天津市药监局要求不同时间节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做好赋码激活等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分阶段入驻追溯系统并实现扫码率和上传率100%(部分药品除外),2026年1月1日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鼓励入驻并实现相关要求。
(三)河北
定点药店结算:自2025年3月21日起,河北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医保药品须扫描上传追溯码,否则医保基金不予结算,政策逐步扩展至医疗机构。
药品经营追溯:2025年8月19日河北省药监局要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等分阶段入驻追溯系统,实现出入库扫码率和数据上传率100%(部分药品除外)。
(四)山西
全省追溯体系:2025年5月12日山西省四部门要求通过"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全程可追溯,构建全省全品种药品追溯体系,推动医保领域相关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扫码率和上传率100%(部分特殊药品除外),并明确关键时间节点。
太原市落实:2025年6月6日太原市四部门要求推动药品最小包装单元追溯,构建零售使用环节追溯体系,明确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实现相关扫码率和上传率的时间节点,以及医保定点药店和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采集上传信息的时间要求。
(五)黑龙江
征求意见稿:2024年7月9日黑龙江省药监局等联合制定方案并征求意见,要求重点品种相关单位建立追溯系统,实现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全面推进工作:2025年8月18日黑龙江药监局明确分四个阶段完成主要任务,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建立追溯体系、药品批发企业完成追溯系统应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实现扫码追溯、总结评估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全量采集上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