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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话、不下车,收钱即走”,医院院长贪腐细节披露!

来源:央视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4   | |

  商讨回扣事宜时,选择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面谈;

  

  收受回扣时,选择在郊外的公路上,不下车,收钱即走,全程没有语言交流;

  

  利用医学专业性强的壁垒,在医药用品、医疗仪器等招投标上,巧设“技术参数”“药效参数”等特定条件,加码“定制”招投标筛选规则,变相达到与“指定”医药公司长期合作、双向受益的目的……

  

  一批闻所未闻的新型腐败方式,借由此次医疗反腐风暴进入公众视野。

  

  据中纪委官网的消息,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反腐的重点突出3个“全”——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在此之前,医疗反腐已有明显征兆。据媒体统计,今年至今,全国已有超百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超过去年全年的两倍。

  

  在前所未有的医疗反腐深度、广度之下,新型、隐蔽的利益输送、腐败方式得以曝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文章表示,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

  

  “定制式”招标

  受贿人和行贿人作案隐蔽化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消息,浙江省玉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先锋介绍,“定制式”招投标,是指利用医学专业性强的壁垒,在医药用品、医疗仪器等招投标上,巧设“技术参数”“药效参数”等特定条件,打着“科技”“药效”幌子,加码“定制”招投标筛选规则,变相达到与“指定”医药公司长期合作、双向受益的目的。

  

  受贿人和行贿人作案隐蔽化是隐蔽利益输送的另一方式。

  

  商讨回扣事宜时,选择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面谈;收受回扣时,选择在郊外的公路上,不下车,收钱即走,全程没有语言交流。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6日刊文披露的一起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案例,案例的主角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贺宪伟。

  

  据报道,贺宪伟平日里穿戴普通、生活节俭。但实际上,他在2014年6月就开始收受药商回扣。他曾主动联系黑龙江省某医药公司董事长何某某,以“不给回扣不用药”相要挟,最终商定何某某拿出医院所采购药品总额的15%给贺宪伟作为回扣。此后,贺宪伟如法炮制,伸手收受另外两家医药公司负责人的回扣。同样是约在郊外公路上见面,不说话、不下车,收钱即走。

  

  据专案组介绍,为减少暴露风险,贺宪伟同药商见面商讨回扣事宜,均选择没有摄像头的地方;收受回扣时,要求单独见面,每次联系使用不同的电话号码,交易地点在两区交界处的公路上;交易迅捷,几十秒内完成,无语言交流,不下车,收钱即走;回扣均为现金,通过亲属存入外地银行。

  

  2019年,随着国家对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完善,“集采”后供药商药品利润空间变小,给贺宪伟15%回扣后,药商几无利润可言。何某某一直想与贺宪伟商谈降低回扣比例,但每次见面贺宪伟都不说话,收钱后立马离去,前后不到十几秒。

  

  2020年12月的一天,何某某提前到达约定地点,想着这次定要让贺宪伟降低回扣比例。贺宪伟的车终于出现了,车停稳后,何某某驱车靠近,熟练地把装有回扣的黑色塑料袋,从副驾驶车窗放到贺宪伟车的副驾驶座上:“贺院长,我们谈谈……”话音未落,就被“嘘”的一声打断,贺宪伟用食指做出“静音”手势,然后摆摆手,开车走了。

  

  据贺宪伟供述,其曾收受某医药代表“小张”的回扣款。讯问其人是谁,只知是女性,40多岁,不知真实姓名,也无联系方式。根据最后一次大概的送钱时间及相关信息,办案人员调取了300多张照片,经贺宪伟指认,“小张”竟不在其中。办案人员扩大范围,在3000多张照片中,贺宪伟一眼认出了“小张”。“小张”真名吴某某,为某公司医药代表张某某特殊关系人。原来,张某某担心自己出面让人生疑,遂让吴某某出面。为掩人耳目,吴某某又以“小张”的身份出现。

  

  2021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另一起案件时,一名行贿人主动交代曾向贺宪伟行贿。案发后,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贺宪伟在任医院院长期间收受药品回扣、违规干预医院改扩建工程等,总计收受好处费370多万元。

  

  随着对医疗领域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领域利益输送逐渐隐蔽化,行贿、受贿双方的手段花样翻新。例如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甘于被“围猎”,对不法药商的前呼后拥、阿谀奉承享受至极,利用手中职权,拿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准入资格作为筹码,长期与不法药商结成利益同盟,寻找中间人作为“防火墙”,充当“影子股东”,内外勾结大肆受贿,大搞“期权腐败”。

  

  以科研经费、会诊费形式搞“雅贿”

  为利益输送披上“合法外衣”

  

  国家卫健委今年5月印发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提到,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一些滥用的医药学术会议实际上是通过金钱输送或者人脉联系,对入院、药事会、临床处方产生诸多影响。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广东省某医院人员支付“会诊费”3.5万元好处费,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广州市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其违法行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88余万元(在该院销售收入扣除已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后的所得利润),并处罚款215万元,合计503余万元。

  

  2022年11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中,披露了合肥倍思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据介绍,2020年5月,合肥倍思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与某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签订协议,以给付科研费用方式,使其经营的矫正用耳模型进入县人民医院推广销售,销售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在此期间合肥倍思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在县医院共销售178个矫正用耳模型,合肥倍思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白某某分2次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县医院耳鼻喉科科研费用3.5万元。目前该县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生收受当事人赞助费用的行为,已移送医院纪检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合肥倍思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也被罚款30万元。

  

  记者检索发现,2022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5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2起是发生在医疗卫生行业的以科研赞助、支付回扣形式进行的商业贿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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