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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国采「将至」 ,前九批相关监测目录流

来源:新康界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4   | |

  国家医保局再次提到“开展新批次的国采”,前九批集采品种可替代药品名单发布。

  

  01 新批次国采将开展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表示,下一步,保部门将大力推进医药集采扩面提质。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虽然目前还没有新批次国采开展的确切时间,但自今年5月份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以来,“开展新批次的国采”再被提及。

  

  仅从化药看,目前满足国采初步条件的品种,市场竞争已经十分激烈。根据华招医药网数据,截至9月5日,尚未纳入国采且竞争格局≥5家的品种已超190个。

  

  梳理国家医保局相关领导今年在各地调研的情况,药品集采是重点之一。

  

  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集采药品执行情况,深入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动集采药品和耗材进基层、进药店;二是推进集采中选药品耗材的及时结款;三是强化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四是加快提升招采子系统数据质量,推进核心功能应用等。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在上述会议上提出,平稳推进接续采购,加强集采执行的精细化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中选产品使用、供给、监测等环节的管理措施,督促中选产品及时进院、优先使用,同时也会采取措施,压实中选企业保障质量和供应责任。

  

  国家医保局对集采执行管理日益严格,自今年6月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首年协议采购量通知后,目前更新的均是取消某药品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

  

  国采进行到第九批,国家医保局对药企的药品质量、履约及生产供应能力越发重视,这些可能在新批次的国采中进一步体现。

  

  02 前九批集采品种可替代药品名单更新

  

  近日,一份关于《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通知在业内流传,1-9批国采(不含第六批胰岛素集采)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清单公布。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根据前八批药品集采实际使用的反馈情况,对已印发的前八批集采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统一进行了重新梳理(不含第六批胰岛素集采药品)。

  

  《清单》对监测范围进行了说明,供医保部门内部监测使用,不作为用药指导,也不发医疗机构和社会公开,且与地方集采的可替代品种不挂钩,并明确国谈药品按相关政策要求实施。

  

  在本监测名单中,第一批有25个品种、第二批有32个品种、第三批有55个品种、第四批有45个品种、第五批有57个品种,第七批有58个品种,第八批有39个品种,第九批有41个品种,共计352个品种(文末附完整名单)。

  

  名单中的可替代品种被分为“完全可替代”“大部分可替代”和“一定程度上可替代”三类。

  

  “可替代”指的是带量采购药品可以“替代”右侧所列的药品(“右侧”指的是图片右侧),给药途径不同的药品不属于监测范围。

  

  国采品种同品种替换,如何把控风险至关重要。《清单》对于前九批国采采购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即:

  

  前九批可替代品种监测名单的更新,意味着带量采购对临床用药的影响不仅局限于已纳入集采的374个品种。

  

  《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提到,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牵头开展全国联采,重点覆盖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药品和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药品和耗材。

  

  从《清单》看,“可替代”的大多药品销售额不容小觑,随着集采常态化的进行,后续这些药品是否会被纳入集采,仍待继续观察。

  

  附:第九批国采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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