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医改评论 XYGPL.COM 您是第 3440051 位访问者

国家卫健委支持合规开展营销、学术交流

来源:新康界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8   | |

  支持合规开展营销、学术交流合作,整治违法违规利益输送。

  

  01

  国家卫健委:支持药企合规开展营销

  

  近日,国家卫健委组织24家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召开座谈会,国产/跨国企业、国有/民营企业、中药/化药/医疗器械企业均在列。

  

  据业内流传的会议安排,座谈会对六方面内容展开了研究与讨论(详见后图),包括“支持医务人员合规参加中外医药企业学术会议、合规领取讲课费”。会上,国家卫健委也明确“支持引导学术交流合作规范开展,合规开展营销”。

  

 

  事实上,这并非国家层面首次表态支持合规展开医药学术会议、营销等。

  

  2023年下半年,各部门对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展开专项整治,医药企业、医疗机构随之启动自查自纠,同期,一批学术会议、论坛等延期或取消。有医院要求医务人员杜绝参与一切“为企业背书”“为产品站台”“为营销服务”的活动。

  

  去年8月,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明确“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

  

  国家卫健委指出,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中宣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也明确,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02

  中纪委点名医药腐败

  多地整治药企变相利益输送

  

  医药领域的营销、推广、拜访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环节。

  

  10月上旬,上海在《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强调,要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坚持“风腐一体”治理,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

  

  近日,中纪委连续发文,曝光多起医药领域违规推广、带金销售等典型案例。

  

  在11月11日发布的《前行丨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办案始终》中,中纪委披露四川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胡某某收受贿赂的细节。

  

  据悉,自胡某某担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后,前来拜访的医药代表就络绎不绝。胡某某先后多次收受多人贿送的钱款共计150多万元,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该案曝光后,当地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卫健局多次召开医药领域主动说清问题动员工作会,并组织百余家药械配送企业召开集体谈心谈话会。截至目前,该区医疗卫生机构已有97人主动说明问题,16人被立案审查调查。

  

  中纪委11月10日发布的《深度关注丨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文指出,在药品耗材供应上,个别人员利用“统方”为医药代表谋取利益,借机收受贿赂。

  

  例如,海南某县卫生院原副院长李某某受药商委托,主动联系看诊量较高、与他关系较好的医生,商定开具指定药品给予回扣,今年9月,李某某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江苏某区卫生院原院长佘某某通过控制新药准入等方式,帮助药品供应商陈某某将多种药品列入采购库,收受对方所送现金共计4.5万元,并且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最终,佘某某被“双开”,且因犯受贿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今年以来,福建、重庆、山西、湖北、河南等多地均就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发布了合规指引等省级文件。10月中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学术拜访交流、接待、佣金等活动或环节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风险,并提出32项“禁止”(文末附图片梳理)。

  

  医药领域的违规整治还在推进,政策层面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随着监管举措升级,医药企业学术推广、营销等各项经营活动面临更严格的合规要求。

我要评论
   
验证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