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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批接续若干“头疼规则”的思考

来源:风云药谈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04   | |

国采1-8批的标书、规则,有朋友说复杂,这只能说是---数学老师的责任。

  

但是,报什么价格,销量怎么分配--这需要智慧和经验。

  

还有几个问题,目前,是企业问的比较多的:

  

1、(六)中选药品若在联盟地区有效挂网价或地方集采中选价低于本次接续采购中选价格,则该药品在该地区按原有低价供应。

  

这是让无数企业---无比头疼的一个问题。

  

打了好几个电话到HN 去咨询---官方回复是,看视频里怎么讲的就怎么执行。

  

但是,很多企业都担心,1-5批的也按着这个执行。

  

其中一部分答案在文件的后面----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原有购销协议尚在执行期内且价格低于中选价格时,可由医药机构与企业协商后继续执行原有购销协议价格。

  

还有两种情况,后续风云药谈再做解答。

  

2、小于询价基准报价单涨价的产品的分量---是否可以、系统设定中分回来。

  

接续采购办公室根据各中选药品种带量比例计算其约定采购量。

  

各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调整后的剩余部分,由医药机构在企业申报价不高于询价基准的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这一点比较明确,医院自主选择。

  

逻辑和经验判断----分出去的量,报量企业的量只要在询价基准内。

  

要么分给最低价,要么不适当比例分掉,勾回来的概率应该不低。

  

3、关于差比价

  

  

像这个产品的限价、询价基准,是片剂还是软胶囊剂型?

  

  

国采办公布的是这样的:

  

  

四、报价大原则

  

综合来判断就是,根据自己的能力(未来销售)。

  

结合利润、销量、规模的综合平衡。

  

每个品种的情况都不太一样,但是,大原则要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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