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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划纲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来源:看医界  作者:徐毓才  发布时间:2022-12-16   | |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指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作者|徐毓才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认为,我国扩大内需仍面临不少制约,其中民生保障存在短板不容忽视,制约内需潜力释放的体制机制堵点仍然较多。对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规划》做出了部署,具体到社会办医领域,也有明确的规划。

  

《规划》指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一直以来,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要求加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声音异常强大,与此同时,要求限制社会办医的声音也不小。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规划》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明确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和引导力度。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与此同时,在“社会办医”问题上,《规划》也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这一表述与最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基本一致,报告中提出“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从最新最重要的两个文件对于社会办医的表述看,起码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对于社会办医,国家的政策依然是“支持”,二是对于社会办医今后怎么发展,基本要求是“规范”。

  

按照2019年6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基本要求是“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而且明确提出要拓展社会办医空间。要求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要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

  

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当地政府可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提供场地或租金补贴和其他支持政策。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

  

同时提出,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有关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方便居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社会办医,包括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而本次《规划》提出“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际上也是要求社会力量切实做好“补短板”,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而发力。

  

除此之外,扩大内需战略规划将助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发展,具体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投资,补短板,完善基础设施。

  

《规划》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方面,提出加快交通、水利、加强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医废处理处置设施等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

  

同时要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补齐医疗领域建设短板,包括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持续改善县级医院设施条件,补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础医疗设备配备,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健全口岸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增加普惠性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设施,积极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机构及设施。这一系列举措为医疗服务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

  

二是完善体系,强整合,提高服务质量。

  

《规划》在“提供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方面,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增加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这为未来十多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质量提升指明了方向。

  

三是突出重点,重预防,健全养老体系。

  

老龄化是我国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十分重要的一项任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被确立为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自然不能不做出部署。

  

在“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方面,《规划》提出,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

  

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增加普惠托育供给,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这一部署为未来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置老年病区,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转型以及社会办医机构确定发展目标提供了方向。

  

《规划》还要求加强职业健康保护,提出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适时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与此同时,在“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增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出加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灾害事故等领域应急物资保障,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显然,这一规划,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要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另一方面要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四是深化改革,落实管办分离,彰显改革恒心。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政事关系错乱,大到机构设立、目标确定、经费供给,小到人员管理、具体业务活动组织等,几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其结果是政事组织不分,形成行政化、官僚化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

  

政事人事管理不分,所谓的“全员聘用”在实际运作中基本上就是“全部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拥有的“国家干部身份”并未根本取消,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也并未随聘用制的推行而解决。事业单位领导基本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尚未形成。

  

政事产权不分,许多事业单位缺乏独立的财产权,部分事业单位依托行政权力进行创收,形成的收入明显属于政事不分的产物。很多事业单位缺乏科学、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导致机构及个人都缺乏积极性,运行效率极其低下。体制僵化、忽视市场作用,导致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公共事业资源的大量浪费。法制不健全,导致资金严重浪费等不良现象。

  

基于此,早在2011年4月,中央就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按照改革时间表,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公立医院是承担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明确规定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要积极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医药分开,然而,十多年过去了,这一改革依然没有明显进展。

  

就在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已经不再提起之时,意外的是这次《规划》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方面,再次提出要持续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实施宽进严管,对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消费领域取消准入限制。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持续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改革。注意,这里明确包括“卫生”。而这一提法更加坚定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大方向。

  

总之,《规划》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医疗卫生服务提出的要求一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将成为未来十多年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指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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