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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站实施制度的重大意义 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卫生服务需求,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将其纳入制度实施范围,有利于缓解“、”的问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省新跨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制度的基础上,将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从2011年6月30日起,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全面启动实施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建立乡村卫生、中心和站一体化管理机制与服务模式,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卫生服务。 (二)2011年实施步骤。 全省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全面实施制度2011年度工作分三步推进。 一是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6月30日起,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文件,全面推进制度的实施和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 三是检查评估阶段。2011年12月,对各地政策出台、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主要任务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综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在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实施一体化管理,实现以乡带村,带动村卫生室业务水平的提高。各地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丰富一体化管理内涵。 同时重点做好政府投入、资金监管和药品购销一体化监管,确保制度政策执行不走样,使群众真正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二)规范非政府办站管理。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机构的规划,按照有利于整合资源、完善服务功能、科学监管的原则,积极探索非政府办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实行辖区内一个中心管理若干个站,建立以中心为枢纽,站为网底的管理模式,规范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分配等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补助非政府办站的专项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使用和考核。中心应加强非政府办站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确保任务落实,确保群众受益。 (三)推进制度实施。 自2011年6月30日起,各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采购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全省统一定价。不得购进非,对原有库存非及时盘点,2011年7月31日前过渡使用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 村卫生室实施制度,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各地可综合考虑交通条件、用药量等因素,在保证用药不断档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个别村卫生室的采购周期。村卫生室自行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非政府办站采购按《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方案(试行)》(川卫办〔2010〕747号)规定执行,统一在四川省基层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 落实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实施制度报销政策,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确定为定点,其使用的纳入和城镇保险报销范围。 (四)建立完善基层的补偿机制。 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实施制度后,各地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促进机构有效运行和发展的精神,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 经费补偿主要从以下两个渠道解决:一是村卫生室的补助。省财政厅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3000元(高海拔地区继续执行1万元标准)。二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补助。完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能够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可能安排给村卫生室,并与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挂钩。另外,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安排一部分补助资金。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半年组织一次考核,委托乡镇卫生院、中心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0%由乡镇卫生院、中心考核后按月拨付,其余30%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半年拨付一次。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实施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必须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将实施制度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目标考核,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办法,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保障,落实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各地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医务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稳定基层卫生队伍。建立健全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三)加强督导,齐抓共管。 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各地、各级医改实施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各项配套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检查,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村卫生室、非政府办站实施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改革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高度重视改革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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