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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鼓励医生向病人道歉

来源:健康报  作者:姚东东  发布时间:2013-09-29   | |

随着现代医学伦理观念的演变,病人在医患关系中逐渐由过去的被动承受发展为今天的主动参与。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医生由过去的施救者,转变为今天的医疗顾问。这种模式要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更加透明,对病患作出更加详尽更加客观的医疗解释。当发生医疗不良事件时,即使没有明显的医疗错误,如果医生能够冷静客观地为病患分析事情的原委,并对病患表示同情或遗憾,甚至某种形式的道歉,必然有助于患方更加理智地看待事件经过,打消猜忌,进而改善医患关系。

道歉与否后果不同

几年前我刚开始做麻醉住院医时,遇到一位20多岁的拉丁裔女孩来做一台常规的腹部手术。她对乳胶制品有严重过敏史,曾经发生过过敏性休克。手术前,护士早早就把乳胶手套的柜子用胶带封上,以防误用。

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快结束时,主刀医生对护士说:“这个病人稍微有些渗血,你去取一个引流管来。”护士很麻利地取来了引流管。可几分钟后,麻醉机发出气道压力过高的警报。当我把主管麻醉医生叫来时,患者的血压已经掉到50/30毫米汞柱。一阵忙乱后,罪魁祸首被找到了:原来那个引流管是乳胶制品,致使病人发生了过敏性休克反应,并引发严重的肺部哮喘。

经过抢救,女孩儿脱离了生命危险。手术结束后,主管的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一起来到女孩儿的病房,向她和家人解释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抢救过程,并对他们致以歉意。

刚听到这个消息时,病人有点不高兴,但她很快被医生们的坦诚所打动,理解并原谅了他们的“失误”。

这种医生的道歉行为在二三十年前简直不敢想象。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初,一位女病人在一次腹部手术后遭遇严重的感染并发症。在事情发生后的几年里,她的手术医生一直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解释,最终她将医生告上法庭。后来,当在法庭上听到医生的全部证词后,她逐渐意识到,实际上医生已经为她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最后,她赢了这场官司,但是她在事后找到医生说:“如果当初我能够听到你现在的这些解释,我肯定不会告你。”

道歉缓解医生情绪

发生不良事件后,解释或道歉不仅对病患是一种心灵安慰,对医生也是一种解脱和慰藉。

对病人来说,道歉是对他们尊重的表现。虽然道歉并不能挽回已经发生的过失或错误,但是却能把他们从黑暗中解放出来,给他们带来一种安宁,缓解他们的愤怒和沮丧。

而对大多数医生来说,在发生不良事件后,即使没有发生医疗纠纷,他们也会长时间地陷入内疚和自责的泥淖而不能自拔。这种状态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而且影响其生活。

道歉法案颁布实施后,很多从事医疗纠纷风险管理的工作人员明显感觉到,确实有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愿意并积极尝试与病患沟通,尤其是在发生了一些不良事件后,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遮遮掩掩,而是主动向病人解释,并在必要时道歉。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道歉法案并不是解决所有医疗纠纷的灵丹妙药,它只是提高诊疗透明度、改善医疗质量这个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还需要医务工作者、病患及家属、医院管理人员、医疗保险业及医生责任险业、立法及执法机构、医疗诉讼人员以及相关科研机构等的配合与协作。

道歉初衷有两个

病人在遭遇不良事件后,很多时候只是想讨一个说法,了解事实的真相。但是旧的医疗法律体系往往将医患双方放在一个相互对立、彼此隔绝的位置。这不仅阻碍了医患间的有效沟通,而且容易导致双方的不信任,反而增加患方诉讼的可能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医生越坦诚,越能够赢得病人的理解和信任。即使发生医疗错误或事故,病人也容易原谅医生。

为了鼓励医生在发生不良医疗事件后向病患开诚布公地作出解释,马萨诸塞州于1986年通过了一项法律,保护医生在向病人解释某些并发症时所使用的道歉词句,不能将其用于证明医生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证据。2005年,时任美国参议员的希拉里·克林顿和奥巴马联合提出一项议案,力争将类似的道歉法案推广到全国范围。虽然这项议案并没有得到最后通过,但继马萨诸塞州后,到目前为止,美国已有近40个州通过了某种形式的法律,对医生做出的道歉言语及行为予以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

最初制定道歉法案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鼓励医生(医院)主动向病患公开事件经过,分析事件原因,致以诚挚的歉意,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减少相关诉讼案件;二是有利于院方以及卫生部门及时搜集整理事件相关数据,从而通过调整医疗政策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提高医疗质量。

但也有质疑者认为,在医疗错误或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病患中,只有不到5%的人提出法律诉讼。虽然法律能够保护医生的道歉行为,但并不保护他们的错误行为。这种“诱使”医生坦白从宽的政策有可能造成医生作茧自缚,甚至将他们暴露在更多的法律诉讼中。

道歉有助减少诉讼

自从道歉法案在美国各州颁布实施后,对其效果的研究,不仅引起医学界,也引起法律界,甚至管理界及保险界的关注。

一份发表于2010年的研究报告显示,道歉法案会在短期内(3年~5年)增加医疗诉讼案的庭外和解率,缩减从诉讼到达成和解之间的时间。对于严重的医疗事故案件,道歉法案有助于减少医疗纠纷造成的赔偿金额;对于轻度的医疗事故案件,虽然道歉法案对赔偿金额没有明显的效果,但却能够有效减少这类案件的数量。作者推测,道歉法案的长期实施,有可能大大减少医疗诉讼的数量。

早在2002年,密歇根大学医院就已推出了与道歉法案相匹配的一整套行政措施,对确实存在医疗错误的事件,院方积极配合调查并尽早对病人做出赔偿;对于确实没有医疗错误的事件,院方严格坚持立场,依法处理;对所有事件都进行系统登记调查,从体制上寻求改进或杜绝措施。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这一举措实施3年后,该院医疗纠纷总量降低了一半以上,平均医疗诉讼解决时间由原来的21个月缩减至不到10个月,医疗诉讼案的平均赔偿金额下降47%,年均医疗诉讼费用总额由原来的300万美元降到100万美元。

值得指出的是,医疗责任险公司作为医疗诉讼的赔偿方,一度也曾对医生坦诚道歉持怀疑态度,但越来越多的数据和研究使其越来越接受甚至倡导这种做法。一个为哈佛医学院系统提供医疗责任险的非营利性保险组织CRICO,现在不仅致力于统计研究各种医疗纠纷背后的数据,帮助医生(医院)改进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而且还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协助医务人员架设医患间沟通的桥梁,并辅导他们如何有效地向病人解释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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