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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关于医院院长腐败案件3篇剖析文章摘要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麻醉科普  发布时间:2013-11-11   |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关于医院院长腐败案件3篇剖析文章摘要
 

"重病缠身"的医院院长(摘要)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李福年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08-14 17:14

  李福年,1954年出生,1970年参军,退伍后因工作出色被推荐到徐州医学院就读。1985年调入江苏省邳县(现为邳州市)人民医院工作,1999年起先后担任邳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
  2012年3月31日,李福年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违规担保露马脚
  李福年案的查处,还得从一封举报信说起。
  2010年,有群众向江苏省纪委举报李福年违规为某公司融资担保,给医院造成巨额损失,同时反映李福年有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等问题。邳州市纪委在接到省纪委批转的举报信件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发现,李福年在担任院长期间,擅自违规为上海一家融资公司担保5500多万元,给人民医院造成2500多万元损失的事实,并发现李福年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重大线索。

  受贿敛财“利滚利”
  谁送礼,李福年就提拔谁,医院甚至出现了一个都是护士长没有护士的科室……
  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地方。然而,作为邳州市人民医院院长的李福年,本身就是“病入膏肓”之人。在李福年担任院长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人事安排,乃至工程基建,都成了他的摇钱树。
  在人事安排方面,谁送礼,李福年就提拔谁,已成为该院人所皆知的秘密。某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为了能到人民医院工作,托人给李福年送去3万元,后来如愿以偿。更有甚者,医院甚至出现了一个都是护士长没有护士的科室……
  据统计,自2002年担任院长到2009年这7年间,李福年共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769.96万元、美金1500元和名表3块,平均每年收钱超过110万元。

  大权独揽“一言堂”
  李福年四次违规融资担保的事,其他几位副院长都是在医院被起诉后才知道的。
  李福年集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要职于一身多年,正如他自己所言:“仅凭一句话、一个暗示,就能决定药品、设备采购的中标单位以及医院工作人员职务的调整。”
  多年来,李福年对医院事务实行“家长制”管理,使医院的其他领导和同事无人敢挑战他的权威。为消除阻碍其大权独揽的不同声音,李福年还注重培植亲信把持医院的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人事、基建和后勤等重要岗位。
  李福年掌握着医院的人、财、物等大权,大搞“一言堂”,事事自己说了算,根本不愿接受任何约束和监督。在邳州市人民医院,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重大决策时,有些领导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李福年处理不好关系而“靠边站”,就不敢发表意见。李福年四次违规融资担保的事,都是擅自决定的,其他几位副院长都是在相关公司起诉医院后才知道的。
  拥有绝对权力的李福年俨然成了医院的老板。只要给他送上足够的金钱,医疗采购、基建工程说给谁就给谁,人事上说让谁干就让谁干,根本不用集体研究,党委会议也只是走走形式,权力在他手中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

  办案者说
  被金钱锈蚀的灵魂


行至峰顶忽坠渊(摘要)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原院长王致锋腐败案透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08-22

  2012年11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对贾汪区卫生局原副局长、区人民医院原院长王致锋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判决。
  ……在担任汴塘镇卫生院院长、区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权在人事安排、基建和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80余万元,挪用公款2800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举报信揭开谜底
  2011年8月24日,贾汪区纪委收到一封江苏省纪委批转来的举报信,反映王致锋在担任区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权在医院进人、药品购销和大型设备采购等方面收受贿赂,导致医院表面繁荣、暗藏险象,医务人员工资发放困难等问题。
  王致锋告诉办案人员,无论是在汴塘镇卫生院还是在区人民医院,从来都是自己一人说了算。人事、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这些事,只要他一个人点头就行。

  大权独揽贪念生
  他演绎了一幕“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实寓言,与他一起投资的亲属、同学、朋友也都大发其财。
  人事安排,是王致锋借机敛财的又一渠道。在王致锋担任区人民医院院长后,想调进区人民医院工作的人都给王致锋送钱,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对此,王致锋来者不拒,一一笑纳。
  大权独揽的王致锋作风霸道、独断专行,这一点从他挪用公款为朋友冯某救急中可见一斑。

  办案者说
  要对权力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制约,增强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的职能。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如果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滥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就容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要从制度源头上扎紧权力的“篱笆”,让腐败分子无空可钻。    

  链接:
  王致锋腐败案的五点警示
  一要常怀敬畏之心,千万不能滥用职权。
  二要常弃非分之想,千万不能放纵欲望。
  三要常思监督之益,千万不能为所欲为。
  四要常怀律己之心,千万不能为情所困。
  五要常怀警醒之心,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医院院长何以患"贪病"(摘要)
——江苏省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原院长戴建忠受贿案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10-28

  防线失守丢本色
  2012年12月,经南通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戴建忠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此前,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已认定戴建忠犯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204万余元,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财产65万元,并要求退赔在案的190余万元赃款及赃物。

  多方敛财饱私囊
  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戴建忠的胆子越来越大,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设备采购、人员招聘、药品采购、工程建设都成了他的生财之道。
  在实行院长负责制的医院里,负责医院全面工作的戴建忠大权在握。在主观意愿的驱使下,他为自己创造了会上“一言堂”、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挥手”的环境。

  办案者说 
        利令智昏敛钱财 权钱交易食恶果
  在医疗卫生领域,一些不法医药厂商和代理商花重金对医院主管领导行贿,使这些受贿人按照行贿人提供的药品、仪器参数设置采购标准,使得表面上的公开招标变成“明招暗定”。正如行贿人之一黄某所说的那样:“只要院长肯帮忙,基本上都能顺利中标。所以中标后给院长送一定的好处费,也是‘约定俗成’的事情。”
  正如案发后戴建忠自己所言:“我也提倡民主集中原则,但权力的中心在我身上,在设备器械确定、物资采购、招聘岗位等方面,虽然也会经过集体讨论,但往往是我最后一锤定音。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权力的过分集中,甚至私有化。利用权力达到自己贪婪的目的,加快了犯罪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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