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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深挖彻查医疗腐败,斩断利益链,压缩灰色空间

来源:珍立拍  作者:Dr.2  发布时间:2020-08-12   | |

8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重点领域正风反腐观察 深挖彻查医疗腐败》称,坚决查处医疗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文章指出,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不断压缩灰色空间,推动医疗行业祛歪风树新风。

 

文章梳理了一系列医院院长、书记涉嫌受贿、严重违纪的案件:

 

● 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马昌礼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财物、侵吞公共财产,被开除党籍。

 

●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商继华,安徽省利辛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吴鹏,云南省普洱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文俊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前不久,已退休4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钱畅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表明反腐不存在真空地带,退休也不是腐败分子逃脱惩处的退路。

 

回扣频率最高,涉案金额居高不下

 

今年上半年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中,收取药品耗材回扣是出现频率最高的问题,涉案金额居高不下,腐败利益链条环环相扣。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药品耗材采购中索贿受贿行为,重点治理收受红包和吃回扣、违规非法接受捐赠等问题。

 

例如,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331万余元,被严肃查处、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书显示,为维持和增加麻醉药品、相关耗材的使用量,数家医药公司及代理商“明码标价”,以“支”“套”为单位确定回扣计算标准,部分药品回扣比例高达中标价的25%。这些回扣款通过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等形式转嫁到患者身上,令其利益蒙受损失。雷李培案查处后,丽水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卫健委部署开展收受红包、回扣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收受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些医院管理人员收受医药代表“好处费”数额惊人。云南省纪委监委日前披露的查处现场画面显示,楚雄州纪委监委查处的该州中医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杨本雷,将巨额贿金藏匿于城郊几个大酒罐内,打开后钱款已经发霉,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办案人员介绍,为掩人耳目,杨本雷让女儿及其男友出面收取贿金,自己躲在幕后遥控指挥,“直到被留置前,他仍在收受贿赂,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

 

从公立医院,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基层医疗机构,反腐范围不断扩大

 

近年来,随着药物研发竞争的白热化,药物临床试验领域的权力寻租问题成为医疗腐败新的表现形式。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原主任、新药临床研究中心原主任顾俊利用主管医用器械、药品临床试验监控管理等工作便利,非法侵占试验费用10万元,并通过提前药品临床试验排期、违规从事临床试验等方式为多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总额达到150余万元,被给予政务开除处分、判处有期徒刑5年。

 

腐败和和不正之风一直是医疗界的顽疾。今年以来,随着医疗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医疗行业中一批害群之马纷纷被查,新一轮的反腐风暴再次吹向医疗领域:

 

1月10日,2020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发布了“医政医管局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修订行业“九不准”规定,制定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出台卫生健康行业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等。

 

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再次强调,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

 

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到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和督察机制。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责任追究及督察机制政策文件等。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也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

 

医疗卫生领域正风反腐相关措施密集发布,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加大。一方面,加强对医院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有利于减少医院寻租和实施腐败的空间。另一方面根治医疗领域的腐败之风要从根源抓起,规范医药企业、经销商的营销行为,建立合法合规的营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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