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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伍某霞受贿案”的刑事裁定书,所记录的正是原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特检科主任伍文霞的受贿事实。
裁定书显示,伍文霞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医疗设备销售人员现金人民币85万元,涉及的企业包括西门子、GE、日立医疗三家。法院一审判决伍某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伍文霞的贿金主要来源于西门子、GE和日立三家企业的经销商。其中,西门子的特许经销商“四川合力达商贸有限公司”行贿15万元;日立医疗四川总包商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行贿38万元;海恒医疗为推广GE和日立的产品,行贿32万元。
健识局就此事致电西门子、日立医疗和海恒医疗,工作人员均称对此事并不知情。
三家械企委托的销售公司行贿了共计85万元,企业竟不知情。这一事件充分暴露出医疗反腐大潮中,存在一个不为人关注的角落:医疗设备商给予回扣的现象屡禁不绝,但相关企业往往能全身而退,将问题抛给经销商,逃避自身责任。
回扣比例最高达21%
经销商出面送钱
GE、飞利浦、西门子首字母正好构成“GPS”,三家公司“声名在外”,既代表了国内医疗设备领域的最高水准,同时也经常被各类贿赂案件判决书点名。
2020年9月,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院长柴多被判刑。他主要的犯罪事实,正是收受了西门子和飞利浦两家医疗设备企业的贿赂。
而这一次伍文霞收受GE医疗和西门子的贿赂事件,则更为典型,均是从经销商手中收受回扣。
以涉事的广州海恒医疗为例,伍文霞所在的攀枝花妇幼保健院特检科计划采购两款彩超仪,伍文霞利用职务便利,让GE医疗的LOGIQ S8彩超仪和日立小强(NOBLUS)彩超仪中标,最终,海恒医疗销售人员朱某送上了32万元“好处费”,伍文霞笑纳了。
GE的LOGIQ S8彩超仪是一款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2020年7月,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一次招标采购中,该款仪器的中标价为208万元。
日立小强彩超仪是一款便携式彩超仪,2018年12月,郑州市中心医院的招标采购中,这款仪器的中标价为94万元。
按此计算,攀枝花妇幼保健院采购这两台设备,总的采购金额应该在300万元左右。海恒医疗给了伍文霞32万元贿赂款,相当于设备采购额的10%左右。
另一款日立设备给的回扣比例更高。2016年,伍文霞给另一家日立代理商提供便利,帮助其代理的一款日立“二郎神”(HIVISION Preirus)彩超仪顺利中标,代理商直接给了伍文霞38万元回扣。
2018年12月,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采购同款日立“二郎神”时,花了185万元。以此价格推算,日立卖出这款设备后,给伍文霞的回扣比例超过了20%。
这还不是回扣比例最高的设备。西门子的经销商向伍文霞支付的回扣额,从比例上看比GE和日立更高。
卷宗显示,2016年底,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计划购置一台全身高档彩超诊断仪。伍文霞帮助四川合力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门子AcusonS3000彩超仪”顺利中标,收受了15万元贿金。
2016年4月,云南德宏州第二人民医院也曾采购过这一设备,当时西门子ACUSON S3000的中标金额为69万元。如果伍文霞所在医院的采购金额与之类似,那这就意味着,西门子这款设备的回扣比例高达21.8%。
层层招标,并没有把显而易见的价格空间降下来,经销商还能够大比例给出回扣,这是医疗设备行业长期被人诟病的问题之一。
出事后推责
日立竟称“不管理经销商”
健识局针对伍文霞受贿犯罪一事,向GE医疗和日立医疗求证。
GE方表示已与涉事代理商终止合作,并称:“GE医疗内部建立并保有完善、严格的合规制度,对于任何违反公司合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采取‘零容忍’态度。”
健识局获悉,接下来,GE会对此次事件做调查,只是需要时间。
日立医疗企划部工作人员则向健识局回应称:“这件事我们真没听说过,销售这块我们不负责管理。”
把所有责任推给经销商,这是医疗设备企业惯用的“推脱”手法。事实上,几乎每年这些医疗设备巨头都会组织经销商召开大会,回顾一年业绩表现,同时布置下一年度的经营任务。
以西门子为例,2019年西门子医疗的经销商大会主题定义为“Join. Grow. Win.”,内容不仅包括聚会,还包括了“临床治疗业务系统、超声业务系统”的培训会议。
GE医疗也对经销商有着严格的管理。2015年GE医疗推出了所谓“GE解决方案2.0+”,旨在“协助医院建设介入科”,所采取的方式正是密切依靠各地经销商。
在2016年9月24日举办的一次经销商会议的宣传中,GE医疗官方称,“通过经销商的努力扎实的工作,已经帮助13个省总计超过70家县级医院从无到有建立了介入科”。
这一系列的商业推广动作,没有各家外企总部在技术、售后、经营等各方面的支持,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了行贿丑闻后,各家医疗设备巨头则习惯于一推了之,甚至称“不负责管理销售”。
对于不纳入医保采购范围的大型医疗设备,目前还缺乏如医保“黑名单”这样的强力约束。
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药企信用评价制度》规定,代理商的失信行为,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行贿正是失信中的首要情节。但是,该规定只针对药品和耗材企业,无法约束本文案件中涉及的医疗设备生产企业,这也给了企业甩锅给代理商的空间。
2020年12月15日,义乌市中医医院集体约谈了医疗设备和耗材供应商,要求供应商签署《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销售廉洁承诺书》,服从医院管理,完成医药购销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更早些时候的11月10日,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纪委也组织了类似廉洁承诺集体约谈会,多家医疗器械企业签订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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