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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医疗反腐打响!大批院长被查

来源:赛柏蓝  作者:颜色  发布时间:2023-01-18   | |

 

01

 

开年来,多位大三甲院长、副院长陆续落马

 

 

近一周来,已经有4位院长(包含大三甲正、副院长)落马。2023开年来,医药反腐仍在持续。

 

 

1月9日-10日,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接连发布通告,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谢某某,党委委员、副院长杨某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资阳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卿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1月10日,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发布消息,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某某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具体来看,谢某某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时,历经大外科主任、普外科主任、书记、院长等职务;杨某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时,担任过普外科副护士长、消化内科护士长、大内科护士长、副院长等职务。

 

 

卿某主要被查的原因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等;侯某某存在违规干预和插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行为。

 

 

日前,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也曾发布文章,直接指出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具体包括医务人员回扣、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流通环节虚假交易等。

 

 

 

院长、科室主任都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人物之一。其中,院长既是医院的行政领导又是权威专家,集决策权和话语权于一身,更容易形成个人势力、小圈子等,在反腐的过程中,对其重点监督很有必要。

 

 

根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消息,截至2022年11月,已经有55位院长书记被查(具体名单见文末附件),大多是因收受回扣、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原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及药品进院、销售等环节。

 

 

《院长带头腐,导致医院“全链条”腐败》一文,就指出院长收取10%的回扣,财务人员、库房管理员收取2%的回扣,临床医生、护士收取15%的回扣,形成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腐、支付贷款财务腐、药品入库库管腐、处方开单医生腐的“全链条”腐败。

 

 

对院长等医院重要人物进行监管,持续高压打击态势下,一连串的反腐或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02

 

各部门出手,反腐下一步明确

 

 

 

一直以来,多部门在医药反腐方面陆续出手,中纪委、医保局、卫健委等发布一系列措施,多项组合拳下,利刃出击,清扫医药腐败。

 

 

2023年1月12日,全国医疗保障会上指出,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

 

 

 

过去五年,全国医保系统从不同方面发力,包括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国家组织集采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4类耗材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不管是国采还是地方集采,2023年仍然还在持续。1月13日,山西、湖南陆续发布第八批国采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拟纳入41个品种,181个品规,上百家药企进入。与此同时,各地集采还在稳步推进。通过集采,一是挤出了多余的销售费用;二是形成规模效应,摊薄成本。

 

 

 

2023年1月5日,全国药品监管会上强调,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关口前移,扎牢制度笼子,深化廉政教育,提升防腐治腐的综合效能;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管理和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药监干部队伍,为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在药品监管领域,不仅需要从日常工作中反腐,更重要的还有对干部的监督与培养等。从制度、人等多方面出发,形成规范效应。

 

 

 

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2021-2024年)的通知》,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等行动,并明确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如今,严防各类形式的回扣已经进行到第3年,涉及医药代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药学人员、企业等,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从福建、北京、厦门等多地来看,多地大医院都陆续宣布“拒绝”红包回扣,后续有望持续增加。

 

 

 

医药反腐,作为重要部门中纪委更在加大马力、创新形式。

 

 

中纪委网站已经多次提到针对重点人群成立专项督查组。针对特定部门和人群进行集中约谈,从监管部门和中层干部开始入手,从上到下形成约束,同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上海市的医药大检查中,督察组早已入驻。

 

 

 

其中,督察组的监管任务就包括加强医疗机构运行监管,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制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督查组的督查范围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购销和医药反腐等多个领域和对象。

 

 

与此同时,上海、青海等多市药监局都提到以督察组为形式开展药品检查,从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药品流通等领域出发,不留死角的形式进行实际督查,药品腐败将得到切实的专项整治。

 

 

各监管部门既立规矩又堵漏洞,行贿受贿一起抓,全方位、无死角共同发力,斩断医疗腐败利益链条,医药反腐灰色空间逐渐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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