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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医保局书记、医院院长,被“双开”

来源:廉洁江西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 |

日前,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市监委对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民间借贷获利,由他人支付装修及租房费用;任人唯亲唯利,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丧失人民立场、背弃医者仁心,违规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用权任性,干预插手采购项目;品行不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沉迷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靠医吃医,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军简历

王军,男,汉族,1964年2月生,江西遂川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94年8月,历任吉安地区卫生局干部、医政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1994年8月至2002年11月,吉安地区(市)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2年11月至2008年9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7年8月,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吉安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委员,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吉安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委员,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2022年5月,被免去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无独有偶,据廉洁江西1月20日消息,日前,经江西省纪委省监委指定管辖,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南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廖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敏党性缺失,理想信念动摇,背弃悬壶济世、治病救人的初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隐瞒个人财产,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信组织信关系,热衷搭“天线”、通“人脉”,妄图通过“政治骗子”疏通关系逃避调查、谋求提拔;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为亲属的经营活动打招呼、谋私利;医德沦丧,背离人民立场,人前“清正廉洁”,人后疯狂敛财,靠医吃医、靠药吃药,医商勾结,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将医院管理权异化为攫取私利和谋求升迁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和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南医学院纪委研究报中共赣南医学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廖敏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驻赣南医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赣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廖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廖敏简历

廖敏,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江西大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8月至2013年6月,历任大余县公费医院医生、大余县新城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青龙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新城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大余县卫生局副局长、大余县人民医院院长;

2013年6月至2016年1月,赣州市妇幼保健院(赣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

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赣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赣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赣州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赣南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附属康复医院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2018年12月,赣南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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