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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查一查郑民华的收入了

来源:知乎  作者:穆然  发布时间:2025-02-18   | |

2025年地方两会期间,瑞金医院普外科主任郑民华等20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关于“集采药”的提案,大概意思是说,某些集采药降价后,可能存在“价格低、质量不可靠,药效不稳定”的问题,但医生在临床使用中没有选择权,呼吁能给进口(合资)原研药留出通道。在接受媒体访谈时,郑民华更是用“麻药不睡、血压不降、泻药不泻”来形容廉价仿制药的疗效。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但在线上引发了关于仿制药疗效的持续争论,而且在线下导致了抢购原研药的恐慌。春节期间,大量患者涌进药店购买络活喜、拜阿司匹林等外企的原研药,以至于很多药店被卖断货,尽管这些原研药的价格数倍、数十倍于国产仿制药。对于郑民华医生的言行,网络上有大量的网民称赞其为“为民请命”的吹哨人,特别是他关闭了自己的微博后,大量网民揣度他是因为关注药品质量、捍卫公众利益而遭到了不公正对待。

20天后,也就是2月9日,国家医保局、药监局公布了调研结论:总的来看,此次关于“血压不降、麻药不睡、泻药不泻”等说法,多来自他人转述和主观感受,详细内容,读者可自行百度。尽管调研结论没有直接驳斥郑民华,但以铁的事实和严密的逻辑告诉公众:郑民华的提案,完全是无稽之谈,不但没有科学和事实依据,而且和自己医院的临床真实情况相反,甚至无中生有。全球多个权威研究机构都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仿制药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与原研药没有差别,在全球药物创新的高地,美国仿制药的处方量占比高达90%。

有网友在郑民华的提案后发出感慨:“抓一百个贪腐院长,不如严查一个郑民华”,笔者深以为然。因为郑民华所制造的恐慌,以及对公众的误导绝对不是“无知之错”,极有可能是故意谣言惑众。下面结合网络疯狂流传的“血压不降、麻药不睡、泻药不泻”来解析。

1. 关于“血压不降”

说吃辉瑞的原研药络活喜有效果,但吃集采降价后的国产降压药无效。如果说作为一个普通民众,不知道“因为存在个体差异,一个药品有没有效果,不能以个体的感受为依据,必须以规范严谨的统计学数据为依据”,但作为一个专家级别的医生,郑民华如果不知道这一点是说不过去的。更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国产苯磺酸氨氯地平和进口苯磺酸氨氯地平(也就是郑民华提到的络活喜)的药效,全国有多家学术机构都做了真实世界的研究,研究结论无一例外的显示有效性和安全性与原研药无统计学差异。这其中包括郑民华自己所在的瑞金医院(见图1)。郑民华作为一个在瑞金医院当了10年副院长的领导,目前依旧是普外科的主任,以他的专业背景、渠道资源,想了解一个药品有没有效果,只需要直接问一下身边的同事就可以了。在“两会”这么严肃的场合,他为何要发表与自家医院研究结论截然相反的言论呢?

2. 关于“麻药不睡”

接受调研医院反映:“我院不存在‘麻药不睡’的问题”。为进一步搞清真相,瑞金医院迅速对第九批集采麻醉药“丙泊酚乳状注射液”的使用记录进行回顾性比较。结果显示:原研药与集采仿制药平均麻醉药用量无统计学差异。要知道,郑民华自己作为外科主任,领导一大批外科医生,每年做几千台手术,结果却是自家医院都找不出“麻药不睡”的案例。

3.关于“泻药不泻”

这个就更加匪夷所思。国家集采十批品种中,只有第十批有泻药,但第十批中选结果是2024年12月30日才公布,真正的落地实施要等到2025年中旬。也就是说,郑民华等还没有使用国产仿制药就提前预知了国产仿制的泻药是“无效”的。如果这都算不上荒唐,还有什么事情是荒唐呢?

图1

郑民华这样做的原因和动机究竟何在呢?我们先来看几组事实。

第一组事实:原研药也曾出现过质量问题

2020年3月,美国新基公司生产的原研药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成为首个被取消国采中选资格的产品,原因是我国国家药监局对该公司位于美国伊利诺州的委托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用于白蛋白紫杉醇生产的部分关键生产设施不符合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存在生产过程无菌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2022年11月,国家药监局对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葛兰素史克的原研药度他雄胺胶囊开展检查,发现企业对出口中国的产品未按照注册标准进行逐批、全项检验,且在微生物污染风险防控方面存在不足,综合评定该品种的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葛兰素史克因此进入国家集采的“黑名单”。暂停其1年半内参加中国国家集采的资格。

以上事实证明,药品的质量是监管出来的,无论是仿制药还是原研药都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质量是否可靠,关键看监管。

第二组事实:原研药价格虚高、回扣泛滥的事实

2011年,公安部门调查葛兰素史克贿赂门,其中国副总裁梁宏承认,商业贿赂的价码只能分摊到药价中,成本仅30元的药,最终卖给患者可达成本价的十倍或数十倍。

2012年,辉瑞因在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行贿当地医生,被指控违反《反海外腐败法》,最终支付6000万美元罚款。

2012年,SEC指控礼来通过其子公司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取价值数亿美元的合同。礼来同意支付2940万美元和解。

2013年,诺华中国部门因行贿被指控,最终支付2500万美元和解。

2014年,GSK因在中国行贿被判罚款30亿元,成为当时中国开出的最大罚单。

2015年,SEC指控百时美施贵宝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向国有医院的医疗保健工作者行贿,最终支付1400万美元和解。

2023年,媒体报道全球医药巨头辉瑞为了获取影响力,向中国官员、医生、权威人士等支付了1.68亿美元的“人际关系费”事情败露后,辉瑞相关高层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惩罚。有网友留言道:“我们应该可以学习印度的精神,罚钱罚到辉瑞倒闭,可粒无收。”这种幽默的言辞透露出人们对于辉瑞丑闻的愤怒和不满。

……

这些巨额罚款看似很多,但相对于跨国药企的庞大利润来说,只是冰山一角。面对严查严打,这些药企处之泰然,因为罚单总比“禁令”要好得多。

以上事实证明,再一次证明,外资原研药虚高的药价,很大一部分都用于贿赂,进了腐败分子的腰包。

第三组事实:带量采购降价的事实

2018年组建的国家医保局开始推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去以品牌和质量为支撑而拒绝降价的原研药,同样降幅巨大。如:

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250mg/粒在国家谈判降价55%后再降76%,中标价从开始的500元降到54.7元,累计降幅近90%(意味原中标价虚高814%)

赛诺菲的氯吡格雷75mg/粒从16.8元降到2.55元,降幅84.8%(意味原中标价虚高558%)

礼来的培美曲塞注射剂100mg/支从3060元降到809元,降幅73.56%(意味原中标价虚高278%)……

带量采购尽管还有很多问题,但以上事实至少说明了以下几点:

第一,平均降幅超过50%,说明过去几十年药价虚高几倍几十倍、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现象不是个别情况,而是普遍现象;

第二,中选的进口合资品种降幅同样高达70%、80%,说明“进口合资药品价格高是因为成本高、质量疗效好”、“只有高价才能保证质量”等完全是弥天大谎,是药厂和医务人员合谋对社会有组织的洗脑。

结合以上信息,我们完全可以断定:郑民华污蔑国产防止药的质量和疗效的荒谬言论,绝对不会是“无知之错”,而是集采后的很多药品的价格有没有回扣的空间,令腰包缩水,失去了基本的良知,借助上海市政协常委的政治身份和专家教授的专业地位,散布谣言,制造恐慌,企图借助普通百姓“一分钱一分货”的朴素认知,裹挟民意,恢复原有的“高定价、大回扣”的既得利益体系。尽管所在的瑞金医院由于提前了解真实情况,早在国家有关部门去上海调研前就对他做出了“扣除全年绩效奖金和全院内部通报批评”的处理,但笔者以为这样的处理不足以消除他带来的恶劣影响。只有对他的收入状况进行彻底的调查,揪出他收受回扣的罪证,以及背后的利益链条,并对不合理的制度和政策进行反思,才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起到以正视听、以儆效尤的效果。

网上有研究资料显示,我国公立医院畅销的药品中标价格普遍虚高10倍以上,有些甚至超百倍,而中标价中包含了6成地下交易费用,按当前公立医院药品年采购额1.2万亿估算,地下费用达7200亿/年。此外,为应对有关部门降低药占比的考核,公立医院普遍通过大幅度提高检查、耗材、诊疗等费用来做大分母,又新增约6000亿元的费用浪费。两项叠加约合1.3万亿,这一浪费导致的灾难堪称危及国家安全。因为最近几年中国的国防支出大概就是每年1.3万亿左右。特朗普第一任总统任期主导的中美贸易摩擦,即便美方对我国5600亿美金全部加征25%的关税,最多会给中国商品施加0.98万亿人民币的压力。也就是说,我国药品回扣导致的浪费相当于国家的每年的军费支出,超过了中美贸易战带来的损失。更要命的是,回扣的泛滥不但让患者多花钱,而且刺激了医生的过度用药,严重危害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制造了一场人类大灾难,一定也不夸张。

正如前文所述,美国处方量的90%都是仿制药,没有医生质疑仿制药的疗效;为什么我国的医生却经常无端质疑仿制药的疗效,根本原因在于外资药厂的回扣刺激以及洗脑。那药品回扣泛滥的根源何在?究竟该如何解决呢?

一条鱼死了,可能是鱼的问题;一塘鱼死了,那就是塘的问题。就我国医疗领域的医生、院长长期普遍收受药品回扣的腐败问题而言,不是医生的职业道德有问题,也不是院长的管理有问题,而是我们大的政策环境有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医疗不能市场化”理念下的零差率、集采定价和两票制这三项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相悖,倒逼药企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竞争,导致医生、院长给你收受药品回扣成为“主流”(普遍现象),不收回扣的医生、院长给你反而成为“非主流”(另类、异类)!

第一,禁止医院逐利的药品零差率政策,反人性、反常识,也违反正常的市场规则,必然倒逼医生暗中收受药品回扣泛滥成灾。

逐利是市场竞争的动力源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有来到市场的主体都是为了谋求自己利益,这是人的本性,根植于人的基因深处,可以引导,可以规范,但不可能消灭和禁止。禁止逐利的政策虽然“口号响亮”、“政治正确”,但违反人性和常识,必然祸国殃民。因为零差率与市场经济体制大环境相悖,必然使得公开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倒逼药企开展地下回扣竞争。禁止公开逐利,必然倒逼地下逐利,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从本质上看,顺价加价15%和零差率完全一样,都是加价率管制政策,只不过一个加价率为15%(限制逐利),一个加价率为0(禁止逐利),都必然扭曲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导向和结果,导致“价格虚高有回扣的药品淘汰价格合理无回扣的药品”。药企为了避免被淘汰,必然想尽千方百计公关集采定价部门,谋求高价中标,建立“高定价、大回扣”的地下竞争体系。其逻辑如下:

第二,以集采定价取代市场定价,必然逼迫药企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

在“医疗不能市场化”的舆论环境下,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真正的药品采购主体却被剥夺了确定药品采购价的权力。十几年来,无论是原卫生部门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阳光采购、挂网采购……还是现医保部门主导的带量采购,本质都是有关部门直接确定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这一行政管制违背了买卖双方自由交易、自主定价这一正常的市场规则。经济学的规律早就告诉人们:无论初衷多么美好,集采定价这一反市场的做法必然导致黑市交易、价格上涨以及权力寻租。具体到药品而言,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由有关部门直接确定的政策环境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向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就无法开展公开的价格竞争。但客观现实是争夺交易机会和市场份额的竞争不可避免,没有公开的价格竞争,就只能选择隐性的回扣竞争。为了在地下竞争中胜出,必须先抬高中标价,为后续的销售竞争预留足够的回扣空间。而且,无论是为了在招标定价环节获得虚高的定价,还是为了让地下回扣的黑市交易能够大范围、常态化运行,必须行贿、得到背书或者默许才能得逞。这些行贿官员的成本和给医生的回扣一样最终都要计入药品的价格之中——这就是“医生每收100元回扣,患者需要支付200元代价”的原因所在。

只要集采直接确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就必然以政府信誉为虚高价格背书。药价虚高几倍、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不但院长可以放心买、医生可以放心用,而且连药企的竞争对手都没有办法举报——因为价格是集采确定的,按照集采确定的高价交易是合法的,以低于集采确定的中标价供货必然损害有关部门权威,反而是违规的。

由此可见,集采直接确定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体系,不但倒逼药企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而且实际上为药企“高定价、大回扣”提供了保护。

第三,“两票制”让“高定价、大回扣”更加隐蔽,更加稳固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出厂到进入医院,中间最多只能经过一个流通环节、开两次发票(第一票由药厂开给流通企业,第二票由流通企业开给医院)。

为什么要出台“两票制”这一全世界绝无仅有的行政管制呢?

公开的说法是“药价虚高源于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但实际上是有关部门杜撰的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其目的有二:

第一是转移视线、推卸责任。因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是集采确定的,无论药品从出厂到进入医院的过程中有多少个流通环节,开多少次发票,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始终都是集采确定的中标价。所以,药价是否虚高与集采定价有关,与流通环节的多少无关。制造并宣扬这一谎言,为定价部门制造一个替罪羊。

第二是对药价虚高、回扣泛滥形成有效的保护,进而维护有关部门的权力和寻租利益。在多票制的情况下,厂家往往选择“低开模式”,底价供货,容易曝光中标价虚高数倍的事实,这使得招标定价部门无法向社会交代。而两票制的实施,逼迫所有的药厂都放弃“低开模式”,选择“高开模式”。即,迫使所有的药厂把药品的出厂价抬高数倍,将给医生的回扣暗含在药品出厂价中,洗出现金、回扣促销、提成结算等一系列工作必须由药厂直接管理和操作。如此一来,不但从发票环节上避免了药品价格的真实信息被曝光,而且还固化了“高定价、大回扣”的利益链条,使得“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体系更加稳固,掩盖了两项政策导致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事实,对“药价虚高、回扣泛滥”起到了保护作用。

邓小平曾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新医改以来,我国医生和院长普遍收受药品回扣,成为主流和普遍现象,从根本上讲不是道德问题,不是管理问题,而是制度和政策的问题。在反市场化的三项政策叠加倒逼下,我国公立医疗系统形成了包括官员、医院管理者、医生、医药代表在内的地下腐败利益链。

郑民华编造谎言,污蔑集采仿制药的疗效,错漏百出,但仍然引起极大的轰动,甚至在网上引发了巨大的舆论风暴,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就是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在背后推波助澜,兴风作浪。正因为如此,对郑民华的处理,绝对不能以“认知错误”从宽处理,必须由纪委牵头,组织公安、检查等部门对他的个人财产来源进行严查。让真相大败于天下!

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意识到国家医保局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虽然把药价打下来了不少,但仍然有很多漏网之鱼,而且,从根本上讲,带量采购和集中采购在本质上还是集采定价,还是为药价的虚高和虚低背书,做了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借鉴日本和台湾的做法,构建一整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管理体系。

日本、台湾的成功经验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必须尊重并维护正常的市场规则,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台湾在1995年启动的药品价格改革——只管药品的健保支付价,维护医疗机构的自主采购权和定价权,也承认并尊重医疗机构逐利的正当性,实施的结果是台湾的健保支付价平均要比大陆中标价低50%,考虑到医院还有利润,实际采购价要远低于大陆的中标价,根本没有医生收回扣一说。

台湾“允许医院卖药赚钱”、尊重逐利的正当性,为何台湾的药价反而远低于大陆、而且没有回扣呢?道理很简单,在正常市场机制不被权力破坏的政策环境下,作为买方的医院有主动压低药品采购价的动力,就会迫使药品供应商开展公开的价格竞争,以底价供货。这种公开的价格竞争,不但对回扣有釜底抽薪之效,规范了医生的用药行为,而且让政府可以很轻松的获知药品价格的真实信息,便于政府高效、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医保支付价。

因此,我们在全面调查郑民华的收入合法性的同时,必须尽快取缔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悖的三项政策,实施只管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并动态调整的政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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