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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医改:欧洲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发源地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14   | |

 

      欧洲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发源地。

   欧盟国家上世纪90年代医保改革主要原因是:1.经济增长的财富效应造成了医疗保健欲望和需求的不断膨胀。2.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欧盟国家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95年的15.5%上升到2020年的20%)。3.新的、价格昂贵的医疗和医药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4.后付制、第三方付费对医患双方缺乏费用制约和激励机制等均对医疗费用的上升具有拉动作用;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经济竞争愈发激烈,普遍要求压缩开支,降低医疗费用供给。这是因为:1.过高的法定社会医保缴费在微观上增大了企业运营成本和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使产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2.宏观上导致了政府支出和税收的增加,最终恶化企业的经营条件和该国的投资环境。3.为欧洲经货联盟建设和单一货币欧元的启动而制定的缩小成员国间经济差异的趋同标准,严格要求相关国家将其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控制在国内生产总值的3%和60%以内。这些在客观上抑制了国家在医疗保健方面的大规模财政投入的可能。

  随着上世纪90年代欧洲各国左翼政党先后上台执政,尤其是以布莱尔和施罗德为代表的“第三条道路”的兴起,“注重社会公平、公正、提倡社会团结”重新成为时尚。作为对80年代医保领域过分强调压缩医保费用、削减医保待遇以增进医保领域的市场效率而忽略社会中下层利益的一种矫枉过正,在欧洲国家,将医保看成是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要求增强医保领域的社会团结的呼声日高,“患者权利运动”等层出不穷。因此,90年代欧盟国家的医保改革只能是压缩费用和提高服务效果两大目标并举。即在提高筹资来源、规模的基础上比以前更加突出卫生服务提供的公正性、可及性和效率。在具体改革中则表现为从供、需双方同时入手、宏微观并举、控制费用和改善服务并重。总之,在制度安排方面,欧盟国家希望通过改革,尽可能地减弱来自于供方的、由于医患双方间严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供方诱导需求。同时,营造一种有利于遏止需方过度需求的约束机制,给予医疗服务提供者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的正向激励机制。

  但由于欧盟各国医疗体制的渊源、立法、架构和问题等存在颇大差异,因此,各国改革的出发点、方向、规模和力度、特点等均不相同。在改革的规模和力度上:英国和德国改革内容最为广泛,其他国家则更多地注重解决一些特殊问题;在改革的手段和侧重点上,英国和瑞典等靠公共财政预算、医生领工资这样一些全民性医保体制的国家,其改革主要是通过引入准内部市场机制、提高竞争程度,解决供方的低效率问题;而像德国这样的实行医院和医生传统上按医疗服务收费的国家则是在不损害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主要通过逐步加重患者自付负担、同时辅之于对医生等供方的着力限制等方式来约束需方的过度需求,以达到抑制医疗支出飞涨和医保缴费率不断攀升的目的;在荷兰,改革举措则更多放在界定哪些医疗服务应由公共部门承担,哪些可放给私营部门的问题上;而在法国,医疗服务的效率问题主要是通过调整的措施而非竞争手段来解决的。

  从欧盟层面来考察90年代的医改,可以看出,各成员国的医保改革在引进市场因素、加强供方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以及将后付制改为预付制,实行总额预算制、提高患者自付比例和起付线等来平抑需方过度需求、在控制费用上涨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由于医疗费用、待遇能上难下的刚性特征以及医改涉及到了患者、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医生)、医药企业、批发零售商、保险公司等诸多阶层、利益集团的经济、社会利益,关系到了各国的公共财政分配、债务、税收、金融体制、投融资机制框架条件和一国的消费、投资、经济增长、就业和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整个医疗改革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争议不断,遇到问题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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