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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票制后过票公司虚开发票被起诉

来源:易药人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7   | |

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一则起诉书,被告单位是两家药企,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票及普票且涉案金额远超1亿元!用来抵扣税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分别被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和五十万元。其公司**部总监魏某某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疏理:被告单位**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西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丽彩药业的下属子公司,被告人魏某某担任这两家药企的**部总监,实际还负责公司销售和财务工作魏某某在以较高的价格向陕西丽彩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药品后,导致这两家子公司的进项与销项差距很大,为公司避免缴纳较多税款,魏某某找到湖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另案处理),并以支付4.5%开票费的方式取得虚开专票及普票共计1267份,价税合计逾1亿3千万元。其中有1千8百多万元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并抵扣了税款。

 

案发后,魏某某主动退缴税款。法院作出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被告单位**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对甘肃省西峰**有限责任公司处罚金五十万元。

 

医药行业迎来更严监管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新规约束医药代表行为斩断药品回扣利益链》,表明医药行业迎来更严监管。另外金税四期马上就要来了。我们都知道金税三期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了,基本上我们账户上面的资金、库存这些都是非常清楚的,像税负率异常也是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而金税四期则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不仅仅是税务方面,“非税”业务也会纳入,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这就意味着,企业的更多数据将被税务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堪称税务“天眼”。

 

随着稽查越来越严,税务机关大数据治税、执法能力的提升,虚开链条中任一环节爆发,风险均会向上下游传导。发票作为经营活动的凭证,年底做财务盘点,企业也不可忽视,心中要有一杆秤,把好风险收益关,千万不可“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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