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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一则起诉书,被告单位是两家药企,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票及普票且涉案金额远超1亿元!用来抵扣税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分别被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和五十万元。其公司**部总监魏某某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疏理:被告单位**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西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丽彩药业的下属子公司,被告人魏某某担任这两家药企的**部总监,实际还负责公司销售和财务工作。魏某某在以较高的价格向陕西丽彩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药品后,导致这两家子公司的进项与销项差距很大,为公司避免缴纳较多税款,魏某某找到湖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李某某(另案处理),并以支付4.5%开票费的方式,取得虚开专票及普票共计1267份,价税合计逾1亿3千万元。其中有1千8百多万元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并抵扣了税款。
案发后,魏某某主动退缴税款。法院作出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被告单位**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处罚金四十五万元、对甘肃省西峰**有限责任公司处罚金五十万元。
医药行业迎来更严监管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新规约束医药代表行为斩断药品回扣利益链》,表明医药行业迎来更严监管。另外金税四期马上就要来了。我们都知道金税三期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了,基本上我们账户上面的资金、库存这些都是非常清楚的,像税负率异常也是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而金税四期则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不仅仅是税务方面,“非税”业务也会纳入,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这就意味着,企业的更多数据将被税务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堪称税务“天眼”。
随着稽查越来越严,税务机关大数据治税、执法能力的提升,虚开链条中任一环节爆发,风险均会向上下游传导。发票作为经营活动的凭证,年底做财务盘点,企业也不可忽视,心中要有一杆秤,把好风险收益关,千万不可“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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