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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入由暗转明是 医改成功的必由之路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汉卿  发布时间:2012-10-29  浏览: | |

        当今医改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泛滥成灾,如媒体报道2011年浙江省医生回扣门事件,涉及各大医院医生上百人,实际上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各省大医院都普遍存在。

  在回扣刺激下医生药物滥用严重,尤其是抗生素和中药注射剂的滥用,让患者不仅多花了钱又丢了命。我国每年有8万人死于抗生素滥用,3万儿童因抗生素滥用造成聋哑。中药注射剂滥用的危害更不容忽视,如最近媒体报道的喜炎平、注射用炎琥宁等出现严重不良反应;高价药、医生拿药品回扣、药物滥用等等事件的披露,加上患者就医普遍对性价比的感受,让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失去了应有的信任,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突出,如哈尔滨、北京、深圳等地砍杀医生的事件频出;暗箱回扣的竞争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雇佣大量医药代表,采用各种违法的手段拉拢、收买和绑架医生。由于回扣金额巨大,需要倒买倒卖税票或者通过虚开原材料、包材、业务人员差旅费、广告宣传等发票洗出现金,并偷逃税款,企业不违法就难以生存。

  为什么当今社会医生收受药品回扣会成为普遍现象呢?目前我国药品从研发、生产到批发都是市场经济行为,然而掌握着药品终端市场80%份额的公立医院的药品购销必须执行省级招标采购、差价率管制(顺加15%、零差价)、禁止二次议价等管制政策,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终端销售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扭曲了正常的药品生产经营行为,遏制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开、合法的价格竞争,没有公开、合法的竞争,就必然会出现以回扣为主的暗箱、非法的竞争。更重要的是上述政策扭曲了公立医院的采购导向,倒逼医院采购药品价格越高、获利越多,谁的药品价格高、暗箱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品就卖得好,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药品差价率管制、禁止二次议价、省级招标等政策是导致医生回扣成为普遍及一系列严重问题的根源。

  要想解决药价虚高、医生回扣、药物滥用、医患矛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扭曲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就必须让医生的收入由暗转明,要让医生的收入由暗转明就必须取消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允许医院获取购销差价。只有归还医院采购权,允许医院获取购销差价,医院才有动力降低药品实际采购价格,才能有效压缩医生回扣的空间;只有让医院有动力在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前提下压低实际采购价获取透明的差价收入,才能保障医院整体(明暗)收益不下降,并由医院通过绩效考核分配给医生,从而让医生的收入由暗转明。

  有人说“归还医院采购权、允许二次议价,允许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由医院通过绩效考核分配给医生,让医生的收入由暗转明”还是“以药养医”,医院还是会考核、激励医生多用药、用贵药。实际上,在当今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医生是要养的,而且要养好,只有医院养好医生,保障医生合法的收入,医生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只有让医院底价采购药品,以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销售获取差价收入来养医院,医院才能养好医生,也就能破除医药代表以暗扣养医生的违法行为。其次是谁来养的问题,有人打着“公立医院公益性”的旗号,目的是要政府财政养供方,这种计划经济大锅饭模式的弊端早已深入人心,只会导致医院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心,绝不会以病人为中心,而且一定会形成养懒人、养庸医,目前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的现状就是最好的明证。也有地方在试点通过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来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然而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导致的高价药体系根深蒂固,不采用市场竞争的办法降低虚高药价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必然会出现两头翘,最终加重患者的负担。

  说医院追求药品利润采购价格高、利润空间大的药品是可能的,但是说医院、院长会激励医生多开药、开高价药、开高利润的药,那是不可能的。一是医院和院长不会也不敢承担激励医生多开药、开高价药导致药物滥用和医患矛盾的风险;二是暗扣是医药代表直接给医生个人,而且与处方量挂钩,是大处方、滥用药的直接推手,其他任何方式都无法达到这种危害程度;三是医院公开激励易于被主管部门发现;四是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竞争获得真实的价格信息,对高价药、利润空间大的药品进行价格调整,这也本是政府的责任。

  有人说医生收入由暗转明,归还医院采购权就是害了院长。但是铁的事实证明在差价率管制、禁止二次议价、省级招标政策下,招标主管部门、医院院长、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医生、统方、财务等形成了一条腐败链,院长、药剂科长的腐败行为堂而皇之,如近年来重庆、湖南、珠海、深圳等地招标窝案频发。归还医院采购权,政府管2万个院长,院长管医生总比政府管200万医生要容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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