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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是什么?
所谓的回扣就是卖家给买家返还的费用。也就是说,卖家先按较高的标价把商品卖给买家,然后又向买家返还一定的费用。看起来这种做法很无聊,既然卖家要向买家返还一定的费用,他何不直接把价格标得低一些?有人说,卖家为了招揽大买家或者为了抓住老客户,会提供回扣。这种说法理由不充分,卖家完全可以根据买家的采购量和采购频率标出不同的价格,比如京东网上就有钻石会员价,比普通会员的价格略低。
有些情况下,卖家可能给实物回扣,而不是现金,这相当于一种促销。例如,餐馆会给顾客发一些餐券,一般来说,这种餐券抵不上一顿饭的费用,顾客还需要自己另外掏一部分钱。航空公司会给乘客发里程积分,可以兑换机票。另外,还有银行会给信用卡用户发信用卡积分,可以兑换指定商品。在这里,卖家给为了抓住老客户,多提供了一些商品或服务,而不是直接降价,这还是有点薄利多销的意思。
以上这些回扣或折扣,似乎都不牵涉灰色交易或腐败问题。
回扣如何变成腐败?
说到信用卡积分,我想起来一个案件。今年2月,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判决有罪,其中一条罪名是:曾任职特首期间多次公干外访,入住酒店时,同行官员均统一由政府部门结帐,但他坚持用个人信用卡签帐,然后再由公款报销,在这个过程中赚取积分优惠。从这个案例可见,香港法律和公众对政府官员行为的苛刻程度。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回扣变成腐败的条件:买家和收取回扣者不是同一方。在曾的案件中,香港政府(雇主)出钱购买信用卡服务,行政长官(买家的雇员)向卖方(信用卡公司)收取了好处(信用卡积分)。买家的雇员之所以能够从卖家收到好处,是因为他替雇主做出购买服务的决策,卖家为了多推销商品,就会向其支付一定好处。这么看来,回扣变成了一种佣金,买家的雇员为卖家推销商品而获得佣金。但不管怎么说,如果只停留在信用卡积分这一点点蝇头小利上,这种腐败不值得大书特书。
如果“雇主出钱购买商品,雇员收取好处”的做法泛滥,那就会出大问题。比如某医院搞基建,院长用医院的钱以高价购买建材和工程队的服务,然后个人从中收入回扣,就变成了大腐败。同样,各地分管基建的政府官员,因此落马的也不少。在这些案例中,腐败分子获得的不仅是帮助卖家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佣金,而且通过卖家倒手,把公款变成了私人收入。
这种具有腐败性质的回扣不仅是在公立部门有,在私营部门也有。例如,某商场的采购员可能向厂家私自索取回扣。这种回扣就可能具备三种性质:一是商场采购往往大量采购,能够获得较多的价格折扣,如果直接折扣,那么好处就归商场所有了,采购员为了获取私人回扣,就会要求少打一些折扣;二是供货的厂家为了鼓励采购员在商场多推销它的商品,可能会给其一定的佣金;三是采购员可能与厂家串通,故意提高采购价,从而收取更多的回扣。
显然,雇员拿回扣侵蚀了雇主的利润。回扣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吗?一般来说不会,比如商场因为雇员拿回扣,而导致进货价格提高,这并不会导致其零售价格的提高。因为,零售价格是由零售市场的竞争情况决定的,而不是由个别商场的进货价格决定。正因为如此,雇主会严格监督其雇员是否拿回扣,并及时对其做出惩罚。
药品回扣是怎么回事?
药品回扣实际上有两种:一是医院的药品采购人员可能会拿的回扣,这与商场采购员拿回扣的性质一样;二是医生拿的回扣,医生并没有参与药品的采购,但是在卖药,因此医生从药企拿到的回扣是卖药的佣金。似乎人们并不关心第一种回扣,而比较关心第二种回扣。这有一定的道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医院药品采购员拿回扣主要损害的是医院的利润,但是医生拿回扣,就会激励其多开药,这不仅损害患者的钱包,还会损害患者的健康。
那么,医生拿回扣会不会损害医院的利益呢?对医院有利有弊。医生多买药,医院可以从药品购销中获取更多的利润,对医院有利,但如果医生滥用药品,则可能损害医院的声誉,也会让医院陷入医患纠纷,对医院不利;另外,医生卖药获取的佣金越高,意味着医院获取的药品购销差价越低,因此过高的回扣也会损害医院的利益。对于医院来说,最好的策略是:医院从厂家获取全部的佣金,再把部分佣金发给医生,这样医院就可以掌控对医生行为的激励,即一方面鼓励医生适当卖药,另一方面也制约滥用药品,同时还可以增加医院经营药品的利润。
实际上,为了规范雇员的行为,绝大多数企业都禁止其雇员直接向客户收取佣金,而是由企业获取佣金,然后发给雇员。例如,保险经纪人的佣金、房产经纪人的佣金等。正因为有雇主的监督,各行各业虽然无法绝对禁止回扣,但回扣的规模一般都很小,也不会对经济造成严重的影响。
药品回扣为什么如此泛滥?
我国的药品主要在公立医院销售,公立医院(尤其是大医院)处于行政垄断地位,因此可以获得比竞争市场更高的药品购销差价,但是公立医院的领导并不关心医院的利润,因为医院并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利润,所以也不会对医生收取回扣的问题进行监督。最近,各地出台了药品“零差率”政策,禁止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于是医院更会默许医生拿回扣,毕竟医生是医院的雇员,把回扣当作医生的福利对医院并非坏事。于是,本来要给医院的购销差价全部变成了给医生的回扣,回扣能不泛滥吗?
如何解决药品回扣问题?
观察发现,民营医院的药品回扣现象远不如公立医院泛滥。这是因为民营医院的老板比公立医院的院长更加关心医院的利润,从而会监督其雇员(包括医生)是否收取回扣。当然,民营医院的老板也可能为了激励医生多开药,而按处方量发奖金。所以,民营化可以解决回扣问题,但不能解决药品滥用的问题。
实际上,社会真正关心的并非回扣问题,而是由此导致的药品滥用问题。药品的购销差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不是医院拿,就是医生拿。零差率政策不允许医院拿购销差价,这笔差价自然会流向医生,如果政府再用强硬的手段禁止医生拿回扣,那么医院和医生都将没有积极性提供药品,就会人为造成药品短缺。比较好的做法是,一方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并认可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和医保部门要做好用药监督,防范药品滥用。这样,医院会为了自身的利润而监督禁止医生拿回扣,同时会为了自己的声誉而控制医生滥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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