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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检察院25000字调研报告透视医用耗材职务犯罪

来源:大洋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5  浏览: | |

     大洋网讯 医学介入器材回扣15%至20%,每张医学胶片回扣1.5元……近期,广东查处多起从医疗设备、耗材上非法获利的案件。

  广州日报记者近日独家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在2个月内走访了广州市7家三甲医院、发出500份调查问卷、写就25000字的调查报告,该报告透视了医用耗材职务犯罪问题。

  趋势:

  器械领域代替药品渐成重灾区

  在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类犯罪案件中,2010年以前,主要发生在药品购销环节。据统计,2006年—2010年,该院办理了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其中发生在药品购销环节的就有12件13人。从2013年开始,涉案环节有所转移,逐渐形成了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由药品环节向医用耗材环节转变的趋势,特别是在2016年。

  名医专家、学科带头人落马

  近年来,医疗腐败呈现了涉案医疗腐败人员由一般向“三高”转变的趋势,即行政级别较高、学历高、专业影响力较高。“三高”人员一般拥有较庞大的社会资源,受制约程度较小,他们比常人面临更大的诱惑。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耗材类贿赂犯罪主要集中在心血管科,涉案医生往往同时从事行政管理、医疗、教育和科研工作。

  为互不揭发“抱团”贪腐

  案件情况显示,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个别腐败现象逐年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集体腐败。如某医院心内科主任张某某伙同部门下属共同收受耗材回扣:先是由张某某与耗材代理商洽谈回扣比例,再由副主任边某负责定期与对方联系收取回扣款,该部门另外两名主治医师参与分赃。为了起到互相监督互不揭发的作用,边某连同两名主治医师一起开车到与行贿人约定的交钱地点,共同参与具体收钱过程,整个部门成了腐败共同体。

  探因:

  回扣行规源自暴利?“不拿白不拿”

  报告认为,暴利是腐败的根源,医院与患者一样,也是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出厂价不透明、多层代理销售模式的受害者。正是因为医用耗材有极大的利润空间,才使得医用耗材代理有足够的钱财行贿相关医务人员。

  很多医生了解到,即便自己不拿代理商的回扣,医用耗材的价格也不会降低,而中间的利润则全部被代理商独占,产生了“不拿白不拿”的心态。长期以来,医生待遇和劳动付出的不对等,让很多医生面对“回扣”时无法拒绝。

  学科带头人权力过大监督少

  权力过大、监督太少是犯罪重要成因。在越秀区检察院查办的案件中,贿赂环节并不是一般认为的犯罪多发的准入环节,而是日常使用环节。涉案医生作为部门行政主官同时也是主任医生,一般是该医院在该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同一种手术,他对使用哪个厂家、哪种型号的耗材有“话事权”。由于耗材使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医院信任部门主任,部门内部其他医生一般都会尊重主任的意见,监管部门很难插手耗材的使用管理环节。

  学术交流领域存灰色地带

  调研报告分析,由于医科学术活动的商业化程度不高,导致医生的学术活动没有正规充裕的资金支持,催生了通过私下与代理商进行非法利益交换,以获得学术资金支持的怪相。另一方面,医生参与学术会议往往会产生学费、差旅费,对28岁才刚步出校园的医生来说,全由个人承担压力也不少。

  低犯罪成本令代理商有恃无恐

  调研报告还整理了行贿人的判决结果。2010年至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共查办发生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8件58人,其中行贿案件31件31人,在已判决的15件行贿案件中,其中9件9人罪轻不起诉,5件5人判缓刑,判实体刑的只有1件1人。从总体来看,职务犯罪案件中,对行贿人的处理比较轻,这对于很多代理商来说,违法犯罪成本较低,也是他们有恃无恐不断行贿,寻求利益空间的重要原因。

  “药方”:

  加强医生职业保障,压缩医用耗材畸形利润

  针对医用耗材职务犯罪复杂的成因,调研报告开出了8500字的“药方”,呼吁加强医生职业保障,建立体现医生价值的薪酬制度;同时科学构建医用耗材价格机制,压缩畸形利润,加强采购和使用过程的监管。

  报告建议,应综合考虑医生受教育时间、培训时间、劳动时间、劳动强度、职业风险、技术含量等特点建立薪酬制度,使薪酬与医院、医生业务收入脱钩。同时提高技术服务的价格,降低医药耗材收费,使“以药养医”、“以耗材养医”转化为“以技养医”,使医院从商业型的运行模式回归到公益型的运行模式。

  在耗材方面,报告建议减少中间代理环节、公开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加强对销售价格监管。同时开展网上采购、统一采购,并把监控延续到耗材的使用阶段。报告强调,用耗材的选型准入应由医院多部门、多人员各司其职,减少医院领导、科室主任一人独裁,通过设定耗材的特定技术参数,为行贿人“量身定做”标书的倾向招标的现象。

  文:广报记者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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