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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逐利性’能否换来‘公益性’?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8-02-11   | |

   2009----2018,新医改已经度过九个年头,九年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普及全民医保,做的不错;第二件是多角度限制医院、医生追逐经济利益,以保障患者看病不贵。即限制‘逐利性’,保障‘公益性’,做的不好。九年过去了,基层瘫痪了,百姓看病更难了;公立大医院乱收费,看病更贵了。 限制‘逐利性’没有换来‘公益性’!且效果相反!发人深省!

        90%的药品是通过医院卖给患者的,医院是最大的药店,是做药品生意的企业,也是用医疗技术和高档体检器材挣钱的企业。公立医院不是什么‘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国营企业!一个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岂非笑话!是一定办不好的!把一个企业办成‘非营利事业单位’,允许从服务中收费,但限制过度收费,就像允许人吃饭,但只能吃个半饱,这个‘度’谁去把握?谁能监督?

        事实上,九年医改,限制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限制医生用药,限制药品价格,反而造成药品普遍涨价、公立医院滥收费、医生用大处方、多开药、多做检查、拿回扣,把公开收费转为暗中收费,百姓看病更贵!虽有医保报销,但并不能代替医疗服务供给侧的种种烂像和巨额浪费!

        企业就是企业,企业必须追求经济效益,公立医院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不能限制其‘逐利性’!

        但公立医院要想实现所谓的‘公益性’,必须构建‘供给侧公平竞争,需求侧自由选择服务’的机制,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机制,否则,用公立大医院垄断性收费,患者毫无选择,被迫接受质劣价高的服务,患者不能监督,政府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哪来的公益性!

        限制‘逐利性’,不能换来‘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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