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完善市场,都应该具备三种特性:营利性、自由性、平等性。
具备此‘三性’的市场是完善市场,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反之,‘三性’ 中任何一‘性’遭到破坏,就是不完善市场,必然阻碍经济发展。
一、市场的‘营利性’
市场是做买卖的地方,做买卖都是为了营利,没有一个商家进入市场是为了赔钱,所以,‘营利性’是市场的基本特征,‘非营利性’商家不是市场的合格成员,不应该进入市场。比如:号称只为公共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立医院,就不是市场中的合格成员,不应该进入市场,如果进入市场,医疗市场必然遭到破坏,乱象丛生,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二、市场的‘自由性’
市场是一种自然经济形式,‘自由性’是其基本特征,自由性能够促进经济高速发展。比如:‘特区’又称‘自由贸易区’,是经济高速发展的样板,任何商家都可以自由进入市场,自由买卖,使经济高速发展。
反之,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给医疗市场制定诸多清规戒律,有诸多不当干扰,以国营体制、编制破坏医生自由执业,造成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三、市场的‘平等性’
市场中所有商家地位一律平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能够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反之,如果市场中商家地位不平等,市场中就会出现‘不正当竞争’地位高的商家就会垄断市场,挤垮其他商家,一家独大,造成资源短缺,阻碍经济发展。
比如:医疗市场之中,公立医院仿照政府机关等级制度,公立大、中、小医院等级不等,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体制不同,地位不同,待遇不同,形成‘不正当竞争’大医院挤垮基层医院,公立医院挤垮民营医院,公立大医院独家垄断市场,造成基层百姓看病难,大医院看病贵,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只针对社会,不能节制政府行为,致医疗市场遭到巨大破坏,乱象丛生,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医改十年,劳而无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