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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相关官员近日肯定了神木免费医疗模式,并且认为,财富的迅速增长与现实民生的反差,对我们社会政策的制定者和研究者都产生巨大的挑战。实际上我们也没少花钱,问题在于钱没花到地方。
放眼医改,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指导意见千呼万唤出来了,但有些方面不免又有些失望。不少地方的医改主管们抱怨其手下的众多医院都不愿意参与试点,原因就在于“财政补偿政策”不落实。不少专家和媒体也齐声大呼落实“补偿政策”。大家都把政府当成观世音,其财政主管就是散财童子。
要政府落实所谓的“财政补偿政策”,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公立医院政府办,但不一定要政府养。不少人(包括不少公立医院院长)认为,既然是公立的,那么政府就应该把医院职工的基本工资包下来。问题是,公立医院职工(主要是医师)的基本工资水平到底是多高,才算基本包下来了呢?有些医师经过多年潜心修炼,又在医疗机构长期摸爬滚打,练就绝世武功,往往一出手就能拯病人于水火。也有医师虽未达到武功盖世之境界,但亦术业有专攻,乃是各家医院不可或缺的中坚。当然,亦有医师刚刚出道,正在扎马步,走梅花桩。这些医师合理的基本工资(或收入)水平理应有巨大的差别才是。
所以,无论是医师、护士、药剂师还是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其基本工资究竟多高,那是医院自己的事情。医院完全可以自行订立薪酬制度,而医院的人力资源总监执行这些制度,其重要的工作是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都一样,那这家医院的人力资源总监多半儿是韦小宝再世,身无寸功而敢于行走江湖。近来热闹过的“绩效工资制”,其实无非就是劳动合同的条款而已。
因此,“财政补偿政策”令人纳闷。公立医院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如果这些服务并非由政府来付账(“全民公费医疗”能否在中国实行,本文不详述),那么医院必定要从病人及其保险者那里获得收入。何来“财政补偿”?当然,就一些特殊的服务,例如公共卫生危机应对、医学新探索、定向人才的培养等等,政府可以通过项目拨款,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公立医院购买服务。项目拨款其实是合同款,也不是什么“补偿”。如果一定要使用“补偿”这个字眼,那么唯一合适的对象恐怕就是离退休人员。
按照这个思路,即便没有什么“财政补偿”,公立医院改革照样可以大踏步往前走。其实,国家已经为这条道路标上了路标,这就是“管办分开”和“法人化”。现在,中央政府确定了16个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试点的模式和名称自然是多种多样,有“医管局”、“医院管理中心”、“医院管理委员会”。其核心有两条:即公立医院法人化和集团化。当然,公立医院组织制度的转型,细节非常重要。这里要说的是,在某些城市,有关改革其实早就开展起来,效果也不错,并没有伸手向政府财政要钱,这些地方的改革经验居然在上级主管部门那里提不起兴趣。16个试点城市的确定,也经过一番折腾,部分的原因在这里。
因此,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在于,在现有公共资源总量不变或者稍微增加的情形下,改变花钱的机制。所谓“改革”,是游戏规则的变革,单靠砸钱并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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