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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叫停多地卫计委垄断行为,药品招标采购即将废旧立新!

来源:健识局  作者:陈广晶  发布时间:2018-04-02   | |

将反垄断职责移送市场监管总局前,发改委不忘发文排查继续调查、公示各地药品招标采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垄断行为,并约谈卫计委!

3月底,湖南省发改委官网发文,称对怀化市、张家界市两地在药品招标采购中涉嫌垄断的卫计委进行约谈。

同步,国家发改委官网称,已联合23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决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评标评审专家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介绍,联合惩戒的对象是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被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等在内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

上述两则消息,都是在2018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反垄断执法职能即将集中进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的职责即将交给新组建的国家医保局之际,由央地发改委(主导)发布的。

对于已经饱受质疑的,分散在省级卫生/医保行政部门的现行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规则),这些惩罚性政策,无疑是国家在医药流通领域反垄断决心的展示——反垄断,或者说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废旧立新,不会因为机构改革“过渡期”而缓行。

谢幕!

发改委反垄断最后一役直指药品采购

湖南省发改委在消息中表示:根据举报,已对怀化市卫计委在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和张家界市卫计委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两市卫计委分别进行约谈,纠正相关行为。目前两市卫计委已做出了整改承诺。

同时公示具体涉嫌垄断事宜如下

  • 2017年10月25日,怀化市卫计委在网站上公布了《2017年怀化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公告》,部分条款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引发企业举报。 调查发现,该公告虽经过怀化市卫计委委内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但部分条款未能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要求,涉嫌排除限制竞争。
  • 张家界市卫计委于2017年12月8日发布了《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对本地公司、外地公司区别对待,设立了不一样的评分标准,引发企业举报。 经查,该文件在发布前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标办法中存在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设置了不合理和歧视性的的评分标准等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这或将成为发改委打击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垄断问题的最后一役。此后,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完成,此项工作也将正式完成移交。同时,卫计委也将全面退出使其经常深陷垄断“泥潭”的药品集采规则制定工作,将“接力棒”交给尚未亮相的国家医保局。

很快,我国药品招标采购格局将发生巨大转变。

清废!

各地药品招采垄断规则将集中废除

2017年以来,深圳GPO存废之争,各地卫计委、药采平台屡次被查……一系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让药品招标采购垄断问题成为行业焦点,也是发改委反垄断工作的重点。

去年年底(2017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还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印发了《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旨在“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重点包括“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等6类规定。

(详见>>《两部委出手!反垄断升级,这些药品集采平台危险!》)

按照《工作方案》规划:从今天(4月1日)到5月1日前,为公开清废阶段。即,在自查和审核排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并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

这意味着,本月,各地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的垄断性规则,将进入集中清理、废止、调整的关键环节!

变局

药品招标采购新格局初现

虽然反垄断职责即将易主,但央地发改委依然坚守在岗位,为大市场监管格局下,对国家层面制定统一、公平、公正的药品招标采购政策,对医药流通领域的反垄断反地方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扫清障碍。

从集中招标、到集中采购,近30年来,药品招标平台,绝大多数由地方卫生行政力量强势主导,并成为实际的药品定价者;而到了实际采购环节,又因为医药流通领域的各种利益冲突,衍生出“二次议价”等乱象。此前,央地医改办、卫计委也试图改革维新,但陆续涌现出的药交所、GPO等探索,也在实际运行过程,难逃沉疴。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独立设置的国家医保局横空出世,将承担: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足以变革医药行业的关键性职责。

可以预见,未来,央地医保局,将成为比曾经的发改委、卫计委更有实权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的规则制定者。

但,是不是定价者?目前业内还存在不同判断。

有人认为国家药品采购交易平台呼之欲出。也有人推测:未来,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出身、规模、风格,将更加“多样化”,药交所、跨区域采购联盟、GPO,亦或是医联体自用自采,只要谈判价格符合当地(或具体医联体/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就可以依法依规获得生存、发展空间。

(详见>>《医改办没了,医保局来了,说好的药品集采改革和两票制呢?》)

不过,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现行各省卫计委下设的垄断性的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优势尽失,要么移交,要么从定价平台,转型为价格发现、信息公示、供需撮合的服务平台。

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详见文后附表),牵制药品招标采购的规则制定权,将其置于阳光下,以免新机构重蹈覆辙,陷入垄断“泥潭”。

编辑:Shirley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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